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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数据。第十条 公共数据实行目录管理。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目录编制规范,编制本单位公共数据目录,明确公共数据的元数据、共享开放属性、安全级别、使用条件、更新频率等基本信息。公共数据目录由市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通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发布。公共数据目录......
发布时间:2024.12.31
共数据。第十条 公共数据实行目录管理。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目录编制规范,编制本单位公共数据目录,明确公共数据的元数据、共享开放属性、安全级别、使用条件、更新频率等基本信息。公共数据目录由市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通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发布。公共数据目录......
发布时间:2024.12.10
公共数据采集与汇聚。公共数据实行目录管理。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目录编制规范,编制本单位公共数据目录,明确公共数据的元数据、共享开放属性、安全级别、使用条件、更新频率等基本信息。(三)完善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公共数据应当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公共数据以开......
发布时间:2024.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