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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手印进行确认。做为本人同意办理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的法律依据,同时做为合同附件上传至滕州市房屋网上签约备案平台。二是备案后开发建设单位可打印纸质合同,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买受人签字按手印确认无误后,合同生效。以上两个方面提醒广大购房人注意,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应当是自愿的,须谨慎处理。......
发布时间:2025.05.09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从事商品房销售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收款性质的费用,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 二、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按照《商品......
发布时间:2019.06.17
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征求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的意见后进行划分登记,并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将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买受人明示。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确需调整的,由市物业办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重新进行划分登记,但应当经相关物业管理区域内已入住面......
发布时间:2017.07.30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从事商品房销售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收款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 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营者在销售......
发布时间:2017.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