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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
发布时间:2025.07.31
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鉴于系同一行为触犯两种罪名,成立挪用公款罪和滥用职权罪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断。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王某挪用......
发布时间:2025.07.31
所获差价系乙向甲、丙输送的财产性利益,甲、丙构成受贿罪共同犯罪。甲、丙以交易形式收受乙的财物,应依据2007年“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受贿数额按照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计算”相关规定认定其犯罪数额,因此,甲、丙的......
发布时间:2025.07.21
业机会行为,即甲通过乙在丙处获取工程项目;后一行为是变现商业机会行为,即将工程转包给丁,收取“转包费”。“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明确,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为货币的......
发布时间:2025.06.30
及的只是正常的私人利益。准确判断互送财物行为是否具有权钱交易的性质,是区分礼尚往来与受贿犯罪的关键所在。“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贿赂与馈赠的界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全面分析、综合判断:(1)发生财物往来的背景,如双方是否存在亲友......
发布时间:2025.06.11
价谈判”等业务,乙从A公司获得的“委托费”,实质是A公司被套取的公共财物。考虑到乙与甲的“共同利益”关系,参照“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意见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
发布时间:2025.06.04
是国家教育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需要特别注意,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果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
发布时间:2025.06.03
查、限制出境措施的,应当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依法执行。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在初步核实中不得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监察机关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的,适用监察法和本条例关于采取该两项措施的相关规定。开展问责调查,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依法采取相关监察措施。第六十条 开展讯问、搜查、查封、......
发布时间:2025.06.03
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事先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再次,2007年“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十、关于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问题”也作出同样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
发布时间:2025.05.14
同期法律保护的最高利率来计算,以高出同期法律保护的最高利率对应的差额部分认定受贿数额,具体计算方式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
发布时间:2025.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