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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干股、搞分红等形式,将党员干部变为“自己人”。在“自己人”面前,利用权力通风报信、请托招呼,效犬马之劳,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广西永福县政协原正处级干部刘永祥长期与该县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李佳及其他成员保持密切联系,不仅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当选政协委员、协调工程项目等方面为......
发布时间:2019.04.25
退休干部等利用自身职权或影响,通过为涉黑涉恶势力“站台”或“疏通关系”等方式,为其充当“保护伞”,并从中谋取利益。本次通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政协原正处级干部刘永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便是典型。 充当“保护伞”的形式有哪些? 在接受涉黑涉恶势力给予的“好处”和利益后,......
发布时间:2018.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