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 用时0.014秒
地方官吏。由此,秦产生了中央和地方两级监察体系。秦朝的监察制度重点在中央层面,主要目的是用御史大夫的监察权来制约丞相的行政权。 到了汉武帝时期,对地方的监察力度不断加强,刺史制度是当时监察体制最大的特点。汉武帝将除京畿附近七郡以外的地区划分成十三个州郡,在每一个州郡设一名刺史,负责......
发布时间:2019.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