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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该科成绩判0分,经劝阻仍不改正的,取消所考科目成绩,通知家长,且上报学校给予严重警告以上校纪处分。 1.携带考试规则规定以外的物品及无线通信工具、电子存储记忆设备进考场,且未按要求放置的; 2.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 3.接传答案、交换答卷的; ......
发布时间:2022.09.13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该科成绩判0分,经劝阻仍不改正的,取消所考科目成绩,通知家长,且上报学校给予严重警告以上校纪处分。 1、携带考试规则规定以外的物品及无线通信工具、电子存储记忆设备进考场,且未按要求放置的; 2、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 3、接传答案、交换答......
发布时间: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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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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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