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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的;(六)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七)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八)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九)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承租人有本条第㈠、㈡、㈢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为其安排不超过3个月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的租金按照市场价......
发布时间:2025.11.11
住房的;(六)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七)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八)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九)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承租人有本条第㈠、㈡、㈢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为其安排不超过3个月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的租金按照市场价......
发布时间:2025.11.11
采石等活动。2.擅自堵塞、围填河道、湖泊,影响行洪排涝。3.拒不执行防汛指挥机构发布的防汛调度指令。法律风险:将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造成洪涝灾害损失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供水管理类1.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
发布时间:2025.11.05
开发边界外)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四、对新增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违法建设行为人必须在30日内主动自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未按时限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发布时间:2025.09.24
开发边界外)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四、对新增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违法建设行为人必须在30日内主动自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未按时限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发布时间:2025.09.24
2004年修正版)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版)第四十二条1.限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设及附属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罚款人民币柒仟壹佰肆拾元整(¥7140.00)。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5.07 4滕综执罚字(2025)第79号山东天力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国土......
发布时间:2025.06.10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建、迁移、拆除供热设施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从事供热......
发布时间:2025.06.05
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由该机关负责复审复核工作的部门受理。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九章 附 则第三百二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监察机关,包括各级监察委员会及其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以及......
发布时间:2025.06.03
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发布时间:2025.05.30
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
发布时间:2025.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