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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修正版)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版)第四十二条1.限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设及附属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罚款人民币柒仟壹佰肆拾元整(¥7140.00)。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5.07 4滕综执罚字(2025)第79号山东天力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国土......
发布时间:2025.06.10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建、迁移、拆除供热设施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从事供热......
发布时间:2025.06.05
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由该机关负责复审复核工作的部门受理。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九章 附 则第三百二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监察机关,包括各级监察委员会及其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以及......
发布时间:2025.06.03
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发布时间:2025.05.30
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
发布时间:2025.05.30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建、迁移、拆除供热设施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从事供热......
发布时间:2025.05.27
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建、迁移、拆除供热设施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从事供热......
发布时间:2025.05.14
》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1.限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占用限制建设区274平方米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零伍元(¥4905.00)。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4.01 6滕综执罚字(2025)第57号滕州市官桥镇善官庄村村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5.06
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版)第七十七条限15日内自行拆除在违法占用的6612.5㎡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总计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玖仟贰佰贰拾肆元整(¥179224.00)。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3.19 14滕综执罚字(2025)第47号张金才矿......
发布时间:2025.04.03
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1、限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占用219.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永久基本农田按每平方米30元、村庄用地按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共计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柒佰玖拾叁元伍角整(¥6793.5元)。滕州市综合行......
发布时间:2025.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