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 用时0.015秒
每月高达数千元甚至上万元。同时,也有不少村居干部将个人生活开支混杂其中入账报销,侵占集体资金,这类资金约1.42万元。 (四) 高息举债,恶意套息 部分村居干部没经集体研究、村民代表议事程序的情况下,以集体名义高息举债,形成长期债务无能力还,严重违反了国办发〔2005〕39号《关于坚决制......
发布时间:2017.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