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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
发布时间:2025.05.30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二十七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照......
发布时间:2025.05.07
地查看放射诊疗设备和工作现场,了解操作规程和过程,查阅档案资料。重点对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放射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放射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电离辐射危害告知、警示标识设置及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放射知识培训、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针对检......
发布时间:2024.10.27
地查看放射诊疗设备和工作现场,了解操作规程和过程,查阅档案资料。重点对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放射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放射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电离辐射危害告知、警示标识设置及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放射知识培训、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针对检......
发布时间:2024.10.27
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发布时间:2024.04.29
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滕政发〔2020〕18号) 182 市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市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
发布时间:2023.06.02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滕政发〔2020〕18号)182市卫生健康局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市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
发布时间:2023.05.31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滕政发〔2020〕18号)182市卫生健康局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市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
发布时间:2023.05.31
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滕政发〔2020〕18号) 179 市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市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发布时间:2022.09.09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滕政发〔2020〕18号)179市卫生健康局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市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山东省人民政......
发布时间:2022.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