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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授意请托人以本意见所列形式, 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 以受贿论处。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 共同实施前款行为的, 对特定关系人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本意见所称‘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
发布时间:2025.07.21
此丙当然不具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故丙违规分配保障房的行为更不构成滥用职权罪。四、共犯对罪名认定的影响第一种意见认为,考虑到乙、甲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和行为,应认定二人构成滥用职权罪共同犯罪,并对甲私自占有拆迁补偿款的行为单独评价为职务侵占罪。笔者不同意此意见。共同犯罪并不是为......
发布时间:2025.07.21
行为,营造人人学习,人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氛围。下一步,洪绪镇将持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广大群众需求,进一步创新教育形式,扎实开展常态化工作,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广大群众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为推动“中华善城 现代滕州”的崛起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 。......
发布时间:2025.07.11
项等问题向工作人员提问,现场气氛热烈。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逐一解答,同时鼓励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不仅要做到自身诚信申报,还要积极监督身边的不诚信行为,共同维护住房领域的公平正义。“原来诚信申报这么重要,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以后我一定如实申报,也会提醒身边的人做到诚实守信。”一位......
发布时间:2025.06.27
应依法以受贿罪定性。鉴于双方交往多年,存在一定程度的礼尚往来因素,甲乙夫妇送给丙的100万元可以在认定受贿数额时予以扣除。由于甲乙夫妇具有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应当以受贿罪共犯论处,认定甲、乙共同收受丙贿赂530万元。第三种意见认为:甲乙夫妇收受丙630万元的行为构成共同受贿;甲乙夫妇送......
发布时间:2025.06.11
禁毒、禁种、反邪教教育宣传深入人心,持续加深辖区群众对毒品的认识,并动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禁毒与反邪教斗争,积极检举揭发涉毒、涉邪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了毒品和邪教的危害,也增强了大家拒毒、防毒、防邪教的意识和能力,使“种毒违法......
发布时间:2025.04.17
大家都关注我!”然后多巴胺大爆发。游戏奖励机制 = 高效“养成”上瘾过关升级、开箱子、抽奖,这些都能带来短暂的快感,让你一次次点开游戏。这些行为共同作用,让我们形成一种“强迫性习惯”,最终变成了手机成瘾。手机成瘾的“症状”,看看你中了几条?✅ 手机不在身边就焦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发布时间:2025.04.12
向A公司销售原材料的供应商,甲在“后台”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上述供应商向A公司销售产品,二人以“代理费”名义,共同收受原材料供应商给予的好处费,行为本质属于共同受贿犯罪,受贿数额应认定为400万元。【意见分析】本案中,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具体分析如下。一、甲乙双方不构成行受贿犯罪,而是应认......
发布时间:2025.03.03
情节严重的行为。区别认定行贿罪共犯、受贿罪共犯或者介绍贿赂罪,可结合以下方面综合判断。一、从主观认识区分从行为目的上看,行贿罪的帮助犯要求行为人与行贿人有共同的行为目的,即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受贿罪的帮助犯要求行为人有帮助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获取好处的目的;......
发布时间:2025.02.13
络。其次,从客观方面看。康某、蒋某索取的150万元是朴某先行支付至中间人账户中,形式上与600余万元补偿款并无关系,但实质上该笔钱款系康某与朴某共同贪污后的分赃行为。康某、蒋某能实际获得150万元赃款正是基于朴某能得到600余万元补偿款,康某要求朴某先行支付钱款可视为对贪污款的预支,分赃的具......
发布时间:2025.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