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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批准或者研究决定,代表其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从事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工作的人员。第四十四条 监察法第十五条第四项所称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
发布时间:2025.06.03
有资产职责的组织批准或者研究决定,代表其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从事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工作的人员。 第四十一条 监察法第十五条第四项所称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
发布时间:2022.01.14
条例》针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在第三章专设“监察对象”一节,对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范围逐项作出细化。 如,第四十一条对监察法第十五条第四项所规定的“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作出细化,明确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
发布时间:2021.10.08
有资产职责的组织批准或者研究决定,代表其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从事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工作的人员。 第四十一条 监察法第十五条第四项所称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
发布时间:2021.09.23
的组织批准或者研究决定,代表其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从事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经营工作的人员。 第四十一条 监察法第十五条第四项所称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
发布时间:2021.05.18
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
发布时间:2019.07.19
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察工作的情形。 第四十八条被巡察部门(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察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四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市委巡察办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七章附 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
发布时间:2018.10.10
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察工作的情形。 第四十八条被巡察部门(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察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四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市委巡察办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七章附 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
发布时间:2017.06.30
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察工作的情形。 第四十八条被巡察部门(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察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四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市委巡察办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七章附 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
发布时间:2017.06.30
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察工作的情形。 第四十八条被巡察部门(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察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四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市委巡察办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七章附 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
发布时间:2017.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