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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受贿的故意,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构成受贿既遂。事后无论出于何种动机退还财物,那是其事后处置赃物的行为,并不影响犯罪构成,仅仅反映其主观恶性的大小,可以在量刑上考虑是否从轻。关于退还财物是否“及时”的认定,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时间概念,而是与行为人的受贿故意紧......
发布时间:2025.03.31
收补偿款损失600余万元,构成滥用职权罪。【意见分析】本案中,笔者同意第四种意见,具体分析如下。一、非法占有目的评析非法占有目的是贪污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对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应本着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结合具体案情具体分析。本案中,康某在得知朴某欲以虚假材料非法骗取征收补偿款600......
发布时间:2025.02.05
外甥保管供其和亲友专属使用,使得该车辆长期脱离单位监管控制,该车辆实际上为甲长期非法占有并使用,甲具有秘密侵吞公共财物之故意,具备贪污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最后,乙汽车公司系出于感激等原因而向Z市交通委捐赠车辆,乙汽车公司并不具有向甲个人贿送财物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目的,实际上亦未谋取不......
发布时间:2024.10.09
处分。三、滕州市大坞镇某小学校长孙某诬告陷害问题。2021年7月,孙某因人事调整不满意,遂对大坞镇联合学区某领导干部心生不满,故意将道听途说、主观臆想的内容虚构成举报信,匿名邮寄至中央纪委、山东省教育厅等单位,意图通过举报对该领导干部进行报复。经滕州市纪委监委核查,孙某反映问题均不属实......
发布时间:2024.02.19
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以转贷牟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借款人在依正常程序依法贷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之后,以转贷牟利为目的,......
发布时间:2019.11.26
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也不仅仅指董事、监事、经理等管理层人员,而是泛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的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仍然为之。 三、本罪的客观方面 ......
发布时间:2019.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