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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单独构成犯罪,即牵连犯的他罪,本罪和他罪具有牵连关系。笔者认为,对于是否具有牵连关系,可以从主客观两方面考察,即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牵连的意图,客观上本罪和他罪具有通常的方法或结果关系,也就是说,行为人为实现特定犯罪,除实施本罪外,通常情况下还需实施某种有助于本罪......
发布时间:2025.04.21
内容提要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贪污罪在客观方面,均存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的表现,但在主观意图、具体行为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同。区分增设中间环节进行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行为与增设中间环节截留国有资产的贪污行为,应当从行为人主观方面、中间环节经营的真实性、获取利润的合理性等......
发布时间:2025.01.22
而宋某为了感谢梁某并继续得到关照,在无实际借款需求的情况下,答应了梁某放贷要求,承诺保障本金安全并按月支付利息,双方以放贷收息方式掩盖行受贿行为的主观意图明显,且不具备扣除部分真实借贷收益的特殊情况。因此,梁某收受宋某的227万元“利息”应当全额认定为受贿数额。(重庆市纪委监委 刘宇)......
发布时间:2024.09.30
实践中,认定是否构成索贿,具体应把握以下几点:一是索要财物的主动性。索贿系由国家工作人员率先通过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他人表达其收受财物的主观意图。二是索取财物的强迫性。索贿的本质是违背了相对方的意愿,虽然不要求达到被胁迫、勒索的程度,但应是他人出于压力、无奈、不情愿才交付财物。三是......
发布时间:2024.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