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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规定,滕州市司法局会同滕州市人民法院、滕州市公安局经过发布选任公告,接受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随机抽选、资格审查等环节,确定了280名滕州市人民陪审员人选,并发布了《滕州市人民陪审员拟任命......
发布时间:2024.09.10
责任人(签字):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员工消防安全工作承诺书一、认真学习和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单位有关消防工作的有关规定,提高自己消防安全意识,严格照章规范操作和行事。二、工作期间做到不吸烟、不......
发布时间:2024.06.15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
发布时间:2024.05.21
效地处置学校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和经济损失,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公安部等十部委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预案。(二)分类分级 1、本预......
发布时间:2024.05.20
效地处置学校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和经济损失,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公安部等十部委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分类分级 ......
发布时间:2023.09.07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
发布时间:2023.06.26
宗教局《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14市公安局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市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5市公安局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市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
发布时间:2023.05.31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
发布时间:2023.04.28
1月31日,滕州市人民法院、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滕州市公安局、滕州市司法局、滕州市信访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全文如下:滕 州 市 人 民 法 院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滕 州 市 公 安 局滕 州 市 司 法 局滕 州 市 ......
发布时间:2023.02.06
动中 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
发布时间:2023.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