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六届滕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政协第十六届滕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7日至8日在滕州剧院召开,会期2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讨论中共滕州市委主要领导的讲话;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六届滕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六届滕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听取委员大会议政发言;列席滕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协商政府工作报告及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表彰;大会选举;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六届滕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和其他各项决议;讨论并通过大会提案审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