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时间:2023-02-02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2月1日,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会议决定,2023年2月8日至9日召开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晏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茜、马冀、孙剑、孔凡华、马兆鹏出席会议,副市长董浩,以及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朱晏辰、马兆鹏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九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处关于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日程(草案)以及主席团、秘书长、常务主席分组、执行主席分组、副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列席人员范围(草案),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书面听取了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朱晏辰指出,要提高认识,严格程序,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工作。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力量。要规范审查程序,提升备案审查结果的权威性。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评估,及时纠正文件中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条款。

朱晏辰要求,要凝心聚力,全力以赴,抓好人代会各项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增强做好人代会筹备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精益求精,无缝对接,确保会议顺利举行、圆满成功。要增强大局意识,做好协调配合。各筹备处各工作组要认真梳理工作任务,拉出工作清单、责任清单,细化任务,查缺补漏,认真抓好落实。

朱晏辰强调,要严守规矩纪律,狠抓会风会纪。大会秘书处要加强会风会纪教育,强化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为大会顺利召开,营造风清气正、心齐气顺、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要增强服务意识,注重细节、展示形象,精益求精、臻于至善,率先垂范、当好表率,宣传引导、传递信息,切实抓好细节管理。

(刘林昊 报道)

滕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

滕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2月1日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滕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滕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8日至9日召开,会期2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滕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议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滕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滕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

三、审议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滕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滕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滕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滕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票决2023年滕州市惠民实事项目;

八、其它事项。

如需调整会期,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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