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滕州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专项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5〕180号)要求,市政府委托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编制了《滕州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专项规划(2016-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规划》实施工作。
一、《规划》是我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的指导性文件,是科学合理确定采煤塌陷地治理方向和治理目标的重要依据。各级各有关部门、煤炭企业要增强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要进一步强化《规划》的指导作用,采煤塌陷地治理方案、实施规划、年度治理计划和治理项目设计编制必须与《规划》相衔接。
三、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规划》提出的任务目标,结合当地煤炭开采、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健全管理机制,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
附:《滕州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专项规划(2016-2025年)》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