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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聚焦产业振兴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时间:2019-11-15 发布机构:滕发〔2019〕26号

关于聚焦产业振兴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施意见

2019年11月1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振兴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思路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要求,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总抓手,牢牢把握“先把经济搞上去”的工作总基调,全面精准对标省“十强产业”和枣庄市“九大产业”,突出抓好我市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高效农业、医养健康、文创旅游、现代服务业八大产业,持续加大双招双引和项目建设力度,拉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生态、壮大簇群经济,加快构建上下游衔接紧密、配套完善、布局合理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通过3年努力,实现六大突破”“三个高于“三个优于”“一个晋位”。全市生产总值突破1500亿元,新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突破15%,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元的企业突破3家,各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突破2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00家,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32000元高端装备、高端化工、现代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高于300亿元,新能源新材料、医养健康、文创旅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高于200亿元,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高效农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高于100亿元,基本形成具有滕州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万元GDP能耗、单位GDP建设用地、PM2.5年均浓度同比改善率分别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万元GDP能耗年均下降5%,单位GDP建设用地年均下降5%,PM2.5年均浓度同比改善率达15%以上;综合实力在全省9个经济发达县、全国百强县中持续晋位升级

二、突出重点领域

(一)高端装备

1.发展目标:2022年,高端装备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突破400亿元,年均增长8%。

2.发展重点:高端精密机床及功能部件(FMS、FMC、铣镗类数控机床及加工中心、数控系统、绿色铸造)、航空发动机叶片、特种装备、专用设备、高端紧固件等。

3.发展路径:围绕打造千亿产业集群,抓住省打造京沪铁路沿线高端装备产业带的机遇,以智能化、绿色化、精密化、服务化为导向,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机床企业合作,引导本地机床企业差异竞争、优势互补,提高机床产业整体质量和效益,提升综合集成水平。培植壮大鲁南机床、威达重工、海特机床、山森数控、普鲁特、三合机械、腾达紧固件等行业领军企业;推进高端数控机床、智能加工中心研发与产业化,打造国内领先中小型数控机床基地,进一步叫响中国中小机床之都品牌。依托北航机床创新研究院,推动航空叶片加工尽快产业化、规模化。加快推进墨子科创园、通用航空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支持腾龙精线智能制造产业园做大做强,打造世界一流不锈钢智能制造产业基地。

(二)高端化工

1.发展目标:2022年,高端化工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突破300亿元,年均增长8%。

2.发展重点:醇烃酯、乙酰基产品和化工新材料。

3.发展路径:围绕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以基地化、链条化、智能化为方向,以兖矿鲁化、联泓新材料、新能凤凰、盛隆化工、瑞达化工等龙头企业为引领,坚持创新、安全、环保、绿色、质效联动发展,提升集约集聚发展水平。延伸拓宽产业链条,引导企业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向高附加值的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专用化学品、终端产品等方向发展。加快中科院化工新材料中试及产业化基地建设,确保更多的中试项目落地,推进科技成果转换和产业化。加快推进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光刻胶、新油墨等项目建设,提升园区配套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全国一流高端化工产业基地。

(三)新能源新材料

1.发展目标:2022年,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00亿元,年均增长8%。

2.发展重点:清洁能源、基础优势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等。

3.发展路径:突出新能源新材料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作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鼓励兖矿鲁化、盛隆化工发挥成本优势,打造鲁南氢能产业示范基地。加快新奥泛能网等项目建设,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进正威华能军民融合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打造鲁南贵金属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心。依托中材锂膜、北玻院,培育壮大锂膜新材料、复合材料生产规模,打造国内一流膜材料研发中心、高性能锂膜制造基地、锂电动力产业制造基地、新型复合材料产业基地。加快发展基础优势材料,鼓励金晶玻璃、元凯实业发展曲面玻璃、真空玻璃、超薄玻璃、光学玻璃等产品,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生产。

(四)新一代信息技术

1.发展目标: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亿元,年均增长15%。

2.发展重点: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应用、北斗导航应用、软件开发、新型电子元器件研发。

3.发展路径: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深入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渗透应用,积极引进高端服务器、大容量存储、新型智能终端、网络安全等设备企业。扶持“企业上云”,促进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在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企业的深度应用和创新应用。支持箭波通讯、大汉智能、翰林经纬等企业加快5G光模块、智能设备、新型电感元件等开发和应用。鼓励启迪亚都、鑫迪家居扩大智能全屋净化系统、智能家居等终端产品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以大数据产业园为依托,打造规范化、前沿化、特色化、集群化、绿色化省级示范数字经济园区。

(五)现代高效农业

1.发展目标:2022年,现代高效农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50亿元,年均增长5%。

2.发展重点现代农业、高效生态畜牧业、现代林果业经济、营养功能型农产品加工、绿色食品、种业、农业社会化服务、专业小镇、特色产业村等。

3.发展路径: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探索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路径模式。大力发展优势品牌农业,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摆在突出位置,做优做强马铃薯、元宝枫、酥梨等特色农产品,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全程化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鼓励恒仁工贸、大宗生物、新东谷等企业开展精深加工,研发高附加值产品;支持盈泰、春藤等企业扩张规模、扩大出口,提升产品竞争力;推进中国建材凯盛(滕州)现代农业智慧产业园、鲁班小镇田园综合体、丰谷云农科技园等综合性示范园区建设,形成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的“新六产”发展格局。提升农业经营服务水平,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实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品牌化营销。

(六)医养健康

1.发展目标:2022年,医养健康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0亿元,年均增长8%。

2.发展重点医疗、医药、养老、体育、健身等全周期健康服务产业。

3.发展路径:深入实施健康滕州战略,促进医疗、养老、体育等多业态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日间照料等健康养老新业态,健全完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健康医疗与体育、旅游、休闲、养生融合发展,打造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市。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优化完善医疗资源配置,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抓好市医养健康中心暨中心人民医院新院区、市中医治未病中心等项目建设,支持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万仕康、龙河湾等康养企业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生物医药、智能医疗器械等医养健康产业,引导益康药业、威智医药、华杰豪等企业加大生物药物、基因制药、智能医疗设备研发和创新成果转化,培育一批生物医药龙头企业,构筑健康滕州新高地。

(七)文创旅游

1.发展目标:2022年,文创旅游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00亿元,年均增长10%。

2.发展重点文化创意、精品旅游及旅游休闲产品制造、旅游综合服务等产业。

3.发展路径: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完善文化生产经营机制,丰富新型文化业态,高水平举办墨子、鲁班文化节,推动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发展,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精品旅游产业,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统领,依托微山湖红荷湿地景区,实施微山湖红荷水镇项目,争创5A级景区和旅游度假区;依托龙山胜境景区、莲青山景区,引进休闲度假、运动康养、精品民宿等新业态,争创4A级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立足滕州丰富的历史文化、农耕民俗文化资源,打造墨子文化研学旅游目的地;依托今缘春等企业,加快发展工业旅游;加快荆河湿地公园、刘村梨园建设,打造乡村旅游集群片区。

(八)现代服务业

1.发展目标:2022年,现代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300亿元,年均增长10%。

2.发展重点融和保险服务、现代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品牌电商服务业、产权服务业、法律服务业等。

3.发展路径:创新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月光经济等新兴业态,打造现代城市服务业体系。积极招引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依托真爱商城、嘉誉商贸城、鲁华农副产品物流园、枣矿智慧物流产业园、阿里巴巴LBS跨境服务中心,打造鲁南最大的商贸物流中心。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培育智能化现代服务业,在柔性服务、协同服务、绿色服务和分享服务等重点领域形成新增长点

三、强化政策支持

(一)科技创新政策

1.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企业研发的设备认定为省首台(套)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以第一项目完成单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60万元;获得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科技局(牵头)、经济开发区、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各镇街

2.支持企业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20万元、10万元(提报专家评审材料和通过认定两个节点各奖50%);对通过复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各类人才平台载体的企业或平台主要依托企业(按照上级人才平台载体建设考核所列平台名称范围)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万元;对应枣庄市级平台,奖励10万元。对大学科技园、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创新创业共同体等院地共建平台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科技局(牵头)、经济开发区、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双创中心、各镇街

3.支持企业高水平技术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当年新上设备投资500万元(含)以上、传统产业动能升级项目1000万元(含)以上,按设备投资额5%给予补助;当年新上单机100万元(含)以上工业机器人应用企业,按设备投资额10%给予补助。设备投资以发票原值为准,补助资金以企业当年实际地方财力贡献为限,单个项目最高奖补100万元。(责任单位:工信局(牵头)、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各镇街

4.促进科研成果产出。对企业通过市场交易或竞价拍卖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1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不超20万的成果产业化经费补助。对承接部队军用技术转移并实现项目产业化的企业,给予转移军用技术合同金额20%、一次性不超5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科技局(牵头)、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各镇街

5.支持企业提质创牌。对新获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新通过行政认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不含复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获得省知名品牌、省优质品牌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山东老字号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新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成功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主持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关键指标超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的单位,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正式立项和标准发布两个时点各奖励50%。获得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镇街

6.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新获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专利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5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获山东省专利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专利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在滕州境内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年度内代理发明专利达到100件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济开发区、科技局、财政局、各镇街

(二)新经济培植政策

1.鼓励发展簇群经济。现有企业每引进一个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的企业(亩均税收20万元/亩以上),按引进企业投产达效一年内上缴税收形成地方净得财力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八大”产业配套企业以“轻资产”(在滕州注册的公司暂无生产基地但在本地进行销售并交纳增值税的生产性企业)模式运营的,自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实现税收超过100万元(含),按不低于企业上缴税收形成地方净得财力部分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牵头)、经济开发区、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2.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在我市新注册的总部企业,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下、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不高于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20亿元以下、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不高于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20(含)亿元以上的,给予不高于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自实际产生地方贡献年度起三年内兑现到位,不高于其三年地方净得财力总额。(责任单位: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牵头)、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各镇街

3.鼓励发展数字经济。支持直接为“八大”产业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当年设备和软件实际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10%、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简称CMMI)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首次通过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工信局(牵头)、大数据中心、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各镇街

(三)双招双引政策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5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3亿元以上农业项目、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金额500万美元及以上项目等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实行“一事一议”的激励措施。(责任单位: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牵头)、经济开发区、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税务局、各镇街

2.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企业柔性引进两院院士、“”专家、文化研究领域和知名专家学者等国内外高端人才,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按照支付劳务报酬的10%)。对自带资金、技术、人才来滕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端人才,且项目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具有较高科技含量、良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条件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0万元。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核心研发团队(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研究领域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属于滕州“八大”产业范围)落户滕州的,前三年无偿提供研发场所,享受房租、税费优惠政策,并给予100-300万元的资金支持;三年内无研发转化成果的,不再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经济开发区、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税务局、双创中心、工业资产运营公司、各镇街

3.加大重点人才奖励。鼓励各类人才申报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由我市推荐新入选国家“”“”等国家级高层次专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新入选“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入选“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外专双百人才”“枣庄英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获“滕州英才”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50万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宣传部、经济开发区、发改局、教体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卫生健康局、各镇街)

4.加大技能人才奖励。每年命名表彰15名“滕州工匠”、15名“滕州首席技师”,开展为期3年的管理服务,由市财政每月发放500元政府津贴(不重复享受津贴待遇)。对在世界级、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选手,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奖励,其中世界级“一事一议”,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次性奖励10万元、6万元、2万元,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责任单位:市总工会(牵头)、人社局(牵头)、经济开发区、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各镇街)

(四)营商环境政策

1.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对已作出的行政审批服务承诺、招商引资承诺、优惠政策等,只要符合政策法规规定,坚决予以兑现。加快建立质询解释、道歉、行政补偿、行政承诺和履行职责考核制度,深化对政府部门的诚信评议工作,对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严重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和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发改局(牵头)、司法局(牵头)、考核事务中心、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审计局、行政审批局、各镇街

2.实施流程再造。持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积极探索整合共享审批信息,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试行“模拟审批、容缺受理、补齐发证”“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等审批模式,探索重点项目“拿地即开工”推进模式。组建帮办代办队伍,为重点项目办理手续提供全程服务。(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牵头)、经济开发区、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各镇街

3.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当年新增并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量大、增幅快、税收贡献突出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给予重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和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独角兽”企业、省“瞪羚”标杆示范(培育)企业,在上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财政奖励金额的50%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工信局(牵头)、经济开发区、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镇街

4.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对参加当年度政府组织的各类重点境内外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50%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对基地建设的投资方或申报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支持现有外贸企业扩大进出口规模,对企业进出口业绩较上年度增加部分,1美元奖励0.04元人民币;支持新增外贸企业积极开展进出口业务,对实现进出口业绩零突破的企业,1美元奖励0.05元人民币。(责任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牵头)、经济开发区、工信局、财政局、各镇街

5.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企业家培育工程,每年组织开展2次国内高端培训(考察),市财政列支专项经费予以重点保障。同时,选派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加省、枣庄组织的免费培训班和公派出国留学。筛选一批能力强、可塑性好的青年企业家进行重点培养,优先推荐到省级以上培训机构和世界知名企业总部考察学习。每年评选10名优秀企业家,授予“滕州市优秀企业家”称号。对新获得省企业管理奖、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工信局(牵头)、市委组织部、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各镇街)

(五)要素攻坚政策

1.积极引进金融服务机构。对在我市新设立和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2亿元以上的“一事一议”。现有法人机构增资的,按其新增资本扣除政府投资额后的1%,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异地银行、证券公司来我市新设立分支机构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开办费补助。(责任单位:金融服务中心(牵头)、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各镇街

2.支持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按照实际融资额的0.1%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20万元。对为债券发行提供承销服务的金融机构,单笔承销债券超过3000万元(含)的,每笔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牵头)、经济开发区、发改局、财政局、国资局、各镇街

3.支持企业对接资本市场。鼓励企业进行规范化股份制改制并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改制中介费用,除享受枣庄市财政奖补外,不足部分再给予单个项目不超20万元的奖补。拟上市(挂牌)企业自与合格的上市保荐机构签订保荐协议起3年内,企业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净得财力比上年增长15%以上的部分,由受益财政给予等额奖补。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补,挂牌企业成功上市的,按照本政策补足差额奖励。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奖补(根据上市进程分阶段支付)。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借壳”上市,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募集资金75%以上投到我市的,参照境内上市企业给予300万元奖补。对在境外股票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参照境内上市企业给予30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金融服务中心(牵头)、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各镇街

4.破解能源资源制约。对年节能量达到1000吨(含)标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经认定节约1000吨以上的部分,每吨给予500元的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对通过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3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发改局(牵头)、经济开发区、工信局、财政局、各镇街

四、加强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滕州市聚焦产业振兴加快高质量发展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和部署全市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统筹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工作。委员会下设8个工作专班,市财政每年为各工作专班拨付60万元经费。各工作专班要立足牵头产业,编制高质量发展规划,并着力抓好工作落实,每年招引过亿元项目3个以上,全职引进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专家或培育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专家1名以上,新培育规上企业3家以上,实施技改项目的规上企业3家以上,新培育省级以上人才平台载体1家以上。各镇街要围绕“八大”产业,结合实际,选择3个产业作为主攻方向,配齐配强专业人员推进产业发展。在深圳设立招商工作站,主动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

(二)加大激励奖惩。将产业振兴纳入全市综合考核,作为干部考核评价、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产业专班、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完成不好的,及时反馈提醒,并视情况取消评先树优、干部提拔资格以及物质奖励等。每年一季度,由各牵头单位对上年度申报项目进行汇总,上报委员会办公室进行集中会审。

(三)营造浓厚氛围。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深入宣传产业振兴的典型做法,及时总结梳理产业振兴的先进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制度创新成果。建立支持“试错”的容错纠错机制,让广大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以担当精神加快产业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附则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划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企业、机构。我市其他现行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对提供虚假材料、不诚信守法经营、偷税漏税的,当年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的,存在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单位取消奖补资格。

附件:1.附件1聚焦产业振兴加快高质量发展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docx

2.附件2聚焦产业振兴加快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成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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