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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山东省级

发文时间:2021-09-29 发布机构: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类别】

山东省级

【申报时间】

每年申报1次(以当年通知为准)

【认定标准】

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2.在所处行业技术领域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或软件著作权,近两年取得授权专利15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5项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近两年取得软件著作权15项以上;

3.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4.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机构上年度技术研发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

5.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固定的研发场所,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6.申报企业是按国家划型标准界定为中小型的工业企业;

7.具有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资格。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各级扶持政策】

1.《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枣发〔20216号)

5.推动高成长型企业发展。新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瞪羚企业”和“一企一技术”“单项冠军”等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同一年度同一企业被认定为同一称号的,不重复奖励,以最高级别给予奖励。

2.《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滕发〔20216号)

“二、新经济培植政策。16.推动高成长型企业发展。新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瞪羚企业”和“一企一技术”“单项冠军”“独角兽”“工业设计中心”“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等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同一年度同一企业被认定为同一称号的,不重复奖励,以最高级别给予奖励。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

科技装备科,0632-5512723

【历年认定企业(项目)数量】

山东恒瑞磁电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三维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等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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