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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山东省级

发文时间:2021-09-29 发布机构: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类别】

山东省级

【申报时间】

每年上半年(以当年通知为准)

【认定标准】

7项必备指标:

1.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

2.近2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

3.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2.5%;

4.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限于ISO系列);

6.已公布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7.企业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

6项可选指标(至少1项符合):

1.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关键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企业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采用现代管理方式,开展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

3.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4.拥有有效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2项及以上;

5.拥有有效软件著作权6项及以上;

6.主持或参与制(修)定国家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

【各级扶持政策】

1.《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的通知》(枣发〔2020〕6号)

“二、支持企业研发创新。(五)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独角兽”“单项冠军”“瞪羚”“隐形冠军”“一企一技术”“专精特新”企业,按照省级奖励的30%给予配套奖励。”

2.《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枣发〔2021〕6号)

“5.推动高成长型企业发展。新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瞪羚企业”和“一企一技术”“单项冠军”等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同一年度同一企业被认定为同一称号的,不重复奖励,以最高级别给予奖励。”

3.《中共滕州市委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滕发〔2021〕6号)

“二、新经济培植政策。16.推动高成长型企业发展。新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瞪羚企业”和“一企一技术”“单项冠军”“独角兽”“工业设计中心”“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等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同一年度同一企业被认定为同一称号的,不重复奖励,以最高级别给予奖励。”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

创新创业指导科,0632-5888155

【历年认定企业(项目)数量】

山东辛化硅胶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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