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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山东省级

发文时间:2021-09-29 发布机构: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类别】

山东省级

【申报时间】

每年下半年(以当年通知为准)

【认定标准】

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山东省内注册,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

2.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省战略发展方向,涵盖战略新兴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工业“四基”等领域,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具体支持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总体工作部署及全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重点,由当年度申报通知确定;

3.申报企业需持续经营三年以上(满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经营规范,发展目标明确,市场布局合理,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为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且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新三板及境内外各类场外交易市场除外)上市;

4.成长性指标:企业上年度营收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25%;企业上年度营收在2000万至一亿元,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20%;上年度营收在1亿至4亿元,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15%;上年度营收在4亿元以上,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10%;

5.创新能力指标:企业上半年营收在1亿元及以上的,近两年研发投入强度(R&D)应持续达到2.5%;收入1亿元以下的,近两年研发投入强度需持续达到5%。同时,企业至少拥有发明专利授权2件,或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合计不少于8件,或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

6.企业信用指标:由独立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进行的综合信用评分,分值不低于75分。

申报独角兽企业,除满足瞪羚企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成立或转型时间不超过10年,近两年最后一轮融资估值大于10亿美元,企业信用评分分值大于85分。

【各级扶持政策】

1.《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21号)

“四、支持发展“四新”促“四化”项目。对认定的全国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独角兽”企业,省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0万元;对新评选定的“瞪羚”企业,省财政最高奖励50万元,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扶持。”

2.《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的通知》(枣发〔2020〕6号)

“二、支持企业研发创新。(五)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独角兽”“单项冠军”“瞪羚”“隐形冠军”“一企一技术”“专精特新”企业,按照省级奖励的30%给予配套奖励。”

3.《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枣发〔2021〕6号)

“5.推动高成长型企业发展。新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瞪羚企业”和“一企一技术”“单项冠军”等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同一年度同一企业被认定为同一称号的,不重复奖励,以最高级别给予奖励。”

4.《中共滕州市委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滕发〔2021〕6号)

“二、新经济培植政策。16.推动高成长型企业发展。新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瞪羚企业”和“一企一技术”“单项冠军”“独角兽”“工业设计中心”“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等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同一年度同一企业被认定为同一称号的,不重复奖励,以最高级别给予奖励。”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

创新创业指导科,0632-5888155

【历年认定企业(项目)数量】

山东大明消毒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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