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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2021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1-10-21 发布机构:滕政办发〔2021〕23号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和

市政府常务会议2021年度学法计划的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2021年度学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21

2021年度滕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一、目录清单

1.《滕州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滕州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滕州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专项规划修编(2021-2025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4.《滕州市城乡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年》(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二、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对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二)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

(三)决策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务变更等情况,及时调整决策目录清单并公布。

市政府常务会议2021年度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市政府常务会议2021年度学习法律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讲座两种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2次,举办专题学法讲座 1 次。

二、学法内容

1.《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2.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4.《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5.《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6.《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8.《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9.山东省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办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三、专题学法

根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需要,至少举办一次专题学法讲座。

四、相关要求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各主讲单位密切配合,每次讲法时间不超过 15钟。专题学法讲座由市司法局提请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学习时间2小时。市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二)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各系统各领域的其他全市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

(三)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参照本计划,结合本系统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确保学习培训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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