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启动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20〕7号)等文件要求,为传承和弘扬鲁班、墨子等先贤卓越匠心文化,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打造滕州职业教育品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立德树人,以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为主线,以适应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育训并举并重的育人机制,形成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并重、中高职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新时代滕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为我市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任务目标
充分利用枣庄建设国家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文化高地和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的有利时机,力争我市职业教育到2022年基本实现以下目标。
(一)打造“墨子鲁班”职业教育特色品牌。发挥滕州作为中国工匠精神重要发源地的文化品牌优势,深入挖掘鲁班、墨子等工匠大师精神,发扬光大“班墨”匠心文化,塑造匠人之魂、匠心之神、匠城之韵。积极践行首届新时代中国卓越匠心文化论坛形成的《枣庄共识》,承办好第二届新时代中国卓越匠心文化论坛。市财政列支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重大项目专项资金,高标准改造提升鲁班纪念馆,使之成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展馆,成为滕州的一张国际名片。
(二)整体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积极申报山东省优质校后续建设项目,力争创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滕州科技职业高中建设成为“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确保所有学校到2022年达到国家标准。依托滕州高级技工学校建设“滕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并争取创建国家级人才培训基地。完成山东化工技师学院整体搬迁,依托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筹建枣庄工程技师学院。
(三)积极促进中高职专业群发展。探索合作举办综合高中,构建多样化课程体系。开发并更新10门高职在线精品课程,建设10门中职类省级精品课程。力争全市高职1-2个专业群进入省级高水平特色专业群,中职5个以上专业群进入枣庄市重点建设高水平专业群,2个以上专业群纳入省级重点建设的高水平中职专业群。
(四)积极培育“双师型”专业教师。培育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市级教育名师10人、青年教学名师5人、青年技能名师5人。创建省级名师工作室3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建成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1个,“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到70%。
(五)深入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地)合作共建。发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学科特色和优势,聚焦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密切校地、校企合作共建,推进与产业、行业、企业的深度对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将枣庄市(鲁南)现代制造业职教集团建设成枣庄市示范性职教集团,新建枣庄市医养健康职教集团、枣庄市建筑业职教集团。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5个,建设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5个,建设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2个。持续推进滕州市汽车综合公共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建设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1个,建设技术研发和推广服务中心或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2个。助力培养省政府提出的“百万工匠”后备人才,每年完成各类培训1万人次以上。
三、建设内容
(一)构建职普并重、中高职衔接的现代职教体系
1.确立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把中等职业教育确立为我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抓存量,找增量,确保质量型扩招,培养基本劳动者和一般技术技能人才,同时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一定技术技能基础的合格生源。逐步打破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籍限制,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相互通融。改革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法,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纳入高中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牵头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职业院校)
2.健全中职高职衔接的教育体系。树立“大职教”观念,支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发挥中职、技工和高职有机衔接的办学优势,做强做优中职教育,支持中职学校举办中职与高职“3+2”、中职与职业教育本科和应用型本科“3+4”办学模式,探索实行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提升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支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与职业教育本科和应用型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办高水平专业本科教育,为学生依照兴趣和禀赋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拓宽成长渠道。(牵头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职业院校)
3.优化专业课程发展的布局体系。利用我市“中国中小机床之都”“全国机械工业引领高质量创新发展产业集聚区”和“省医养结合示范市”的优势,主动精准对接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发展,积极调整和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围绕我市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及现代高效农业、医养健康等新兴产业,着力升级改造传统产业相关专业,培育专业课程建设新的增长点。积极优化全市职业教育的专业布局,做专、做特、做优一批名牌专业,支持各职业院校“一校一策”“一校一品”错位发展,特色发展。(牵头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职业院校)
4.落实职业院校办学的自主管理。2020年7月底前,出台落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并实行事后备案的政策文件。大力推进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在限额内由学校自主设立内设机构、自主设置岗位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探索由学校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实行事后备案。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按照合法程序增加财政预算。(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职业院校)
5.推动职工职业技能的培训提升。整合政府、学校、企业三方力量,组建滕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联盟,依托滕州高级技工学校建设“滕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并争取创建国家级人才培训基地。落实职业院校育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积极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大力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实现每年完成各类培训1万人次的培训任务,不断推进我市从“人力资源大市”到“技能人才强市”的转变。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牵头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各职业院校)
(二)推行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双元制”育人模式
6.探索校企“双时空”合作育人模式。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双元”育人,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学校负责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及基础文化科目学习,企业承担操作技能和动手能力的培训,选择部分中职学校若干专业先行先试。分步实施学分制改革和弹性学分制,推行半工半读、订单式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落实国家最新职业标准和教学标准,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实习实训,健全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按照职工总数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牵头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职业院校)
7.探索“双轨制”人才成长模式。主动贯彻落实“职教高考”制度,顺应山东省适度扩大职业教育本科和专业硕士招生规模以及单列计划、单独录取的新惠民政策,鼓励中职学生参加春季高考。继续推行完善春季高考实验班试点工作,力争高考升学和“专升本”数量实现新的突破。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推进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创“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模拟真实工作场景。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建设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学创新团队,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开发建设高职10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中职10门省级精品课程。继续推行“订单式”培养培训,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解决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市场需求匹配度不高的问题。实施“招生即招工”“入学即就业”培养和就业一体化的预就业制度,提升学生就业水平。(牵头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职业院校)
8.探索“双证书”认定模式。深化“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做好1+X的有机衔接,探索逐步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水平评价证书作为职业院校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深入推进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从2020级新生起,推行“文化素质+专业技能”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常态化开展“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对接产业需求和行业标准、企业技术动态调整竞赛项目、竞赛内容、竞赛形式。支持职业院校对获得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奖项的选手和指导教师予以奖励,奖金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牵头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职业院校)
(三)建设充满活力、业务精湛的专业教师队伍
9.实施灵活多样的教师招聘制度。落实职业院校新进专业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2020年7月底前,我市出台落实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业界优秀人才担任专任教师的政策文件。支持学校引进首席技师、齐鲁工匠、技术能手、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高层次技术人才;鼓励学校引进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6名的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企业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纳入其业绩考核评价,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形成“固定岗+流动岗”的教师资源配置新机制。(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职业院校)
10.实施多措并举的师能提升工程。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每5年累计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践时长不少于5个月,相关实践经历达不到要求的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加强优秀教学团队、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青年技能名师队伍建设。建立名师工作室,分行业、分专业组建专家委员会,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的咨询和研究。实施“鲁班工匠”建设工程,力争培育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市级教育名师10人、青年教学名师5人、青年技能名师5人。建成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1个,力争到2022年,全市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70%。(牵头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各职业院校)
11.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制度。2020年7月底前,我市出台职业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政策文件。公办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水平按照我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规定执行。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对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大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不断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发展渠道。深化职业教育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更加突出对教师实践能力的评价,优化岗位设置结构,适当提高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实施中职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和体育局、各职业院校)
(四)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职教共同体
12.深化校企合作社会多元办学模式。认真落实《山东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发挥政府协调引导作用,以“引校进企”“引企入校”等形式,深化工学结合、产教融合,着力解决实训成本高、产教融合低、成果转化难等问题,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积极探索实训作品、产品、商品递进转化的办法和路径,积极探索学校实训车间、企业生产车间、经济实体融合的方式和机制,积极探索实训经费学校投入、企业资助、利润返还、成本共摊的制度和机制。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积极参与或举办职业教育,通过“订单班”“冠名班”等多种方式,促进校企协同育人。支持在高端化工、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高效农业、医养健康、文创旅游、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组建一批职业教育集团,探索各相关方以产业、资本、人才、技术等为纽带,实施实体化运作。支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用好国家专项资金和批准发行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进行融资的政策,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允许通过PPP模式、融资贷款、土地置换等途径拓宽筹资渠道,构建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牵头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滕州市支行、各职业院校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13.推进产教融合协同创新试点工作。结合我市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实施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将产教融合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区域布局、城乡布局、产业布局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进经济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积极支持域内各职业院校和职教集团、企业积极参与枣庄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发挥墨子科创园、腾龙科技智能制造产业园的产业优势,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示范区(园),形成兼具人才培养、生产服务、技术研发、文化传承、科学研究等功能的校企命运共同体。积极推进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对纳入认证目录的,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积极推进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建设培育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5家,每所职业院校至少与一家市级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结成职教贯通培养联盟。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此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滕州市支行、各职业院校)
14.积极扩大对外开放交流合作。支持国(境)外高水平应用技术型高校在滕州开展合作办学。学习借鉴“双元制”经验,建立特色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与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我市职业院校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国际 合作,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职业教育合作交流。支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与日本和歌山YMCA国际福祉专门学校合作,在日方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海外教师培训研修中心”;与俄罗斯远东国立交通大学、英国格林威治大学、泰国吞武里皇家大学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加强深度人才培养合作;探索境外合作建设“鲁班工坊”。(牵头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外办〉、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文化和旅游局、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四、保障措施
15.坚持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发挥好各职业院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确保职业教育方向正确,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匠心文化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展现现代职业教育中国魅力。加强职业院校党的建设,健全组织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汇聚每位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牵头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各职业院校)
16.推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探索为滕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在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中兼任职务,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代会代表等的人选。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中,享受同等待遇。鼓励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激励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技术技能人才。建立技术技能人才休疗养制度,定期组织休疗养活动。积极组织参加枣庄市技术技能大师、枣庄市突出贡献技术技能人才和享受市政府技能特殊津贴人员的遴选,并给予相应奖励或津贴。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机制,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室、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团市委、市妇联)
17.落实并加大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坚持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探索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建立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稳定长效增长机制,落实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达到1.2 万元以上的要求。落实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政策。整体提升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确保所有学校到2022年全部达到国家标准,生均实习实训仪器设备值、校舍建筑面积和图书册数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规定要求。支持学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适当放宽学费标准。不断拓宽办学资金来源渠道,可通过开展校企合作,吸引社会捐赠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市政府职业教育经投入绩效评价、审计公告、预决算公开制度。各公办职业院校要统筹学校各项收入,制定债务化解计划,积极化解债务,着力防范职业院校办学风险。(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院校)
18.建立多方协同推进机制。成立由市委书记和市长共同担任组长,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和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事关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组建由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牵头、政府有关部门和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负责同志参与的工作专班,负责全市具体推进工作,工作专班要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会议简报。各职业院校分别制定“一校一案”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完善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职业教育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企业办学、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牵头部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各职业院校)
19.健全督导考评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明确职业院校的办学权利和义务,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促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实施行业参与制订职业教育标准和职业院校评价标准,对职业院校办学和产教融合效能实行客户评价、同行评价、第三方评价,保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的办学导向。(牵头部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司法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附件1:滕州市加快推进建立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工作任务清单.docx
附件2:滕州市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docx
附件3:重点突破项目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