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四上”企业培育入库
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资质等级建筑业及房地产开发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增添新的动力,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根据枣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 “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重要性
“四上”企业是财政增收的源泉,是解决就业、增加居民收入的主要途径,是统计部门国民经济核算基础数据的主要来源,也是核算和评估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收入等重要经济指标的基础。“四上”企业数量、规模、结构,直接决定着一个地区主要经济指标的总量、质量和速度。枣庄市政府已将“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纳入对区(市)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范围,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入库企业数量和质量,为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扎实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
市发改局、经信局、住建局、商务局、旅服局、建工局等“四上”企业主管责任部门及各镇街要进一步进行清查摸底,加强分析研判,在全面掌握各行业、各辖区企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形成工作台账,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库。对达到规模的新建企业及“小升规”企业,及时跟进,督促指导其尽快完善资料,办理入库手续;对具备一定规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重点关注,加大扶持力度,跟踪培育,促其尽快达到入库标准。要完善各项扶持发展措施,使“四上”企业培育既增数量、又重质量,推动区域经济快速稳定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动员。各镇街、各主管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宣传动员,不断提高企业对入库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确保达标“四上”企业都能及时主动申报入库。各企业应当依法、积极主动地做好申报入库工作,对已达标不配合、拒绝申报入库的企业,将依照《统计法》予以严肃查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镇街、各主管责任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作,精心培育,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市市场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要抓住“多证合一”的有利时机,指导和督促新建企业及时完善相关证照的办理。市统计局要加强对各镇街、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主管责任部门相关人员、纳入“四上”企业培育库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保证镇街、主管责任部门、相关企业统计人员及时掌握“四上”企业入库流程、标准和要求,及早做好入库所需资料的准备工作,提高入库工作效率和质量。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旅服局、市建工局每月要将达标企业名单及时报统计部门,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入库相关工作。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调度,将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各“四上”企业主管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相关责任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全市“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大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调度力度,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予以通报。联席会议由召集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报请总召集人同意后召开。
附件:滕州市“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doc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