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滕州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号)、《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全面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鲁民函〔2017〕2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滕州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总召集人: 刘 涛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召 集 人: 葛全振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魏 超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 吴进平 市总工会副主席
颜景宁 团市委副书记
孙玉梅 市妇联副主席
满声纳 市残联副理事长
马运玲 市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
陈淑焕 市扶贫办公室副主任
陈 勇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宋 瑜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工会主席
陈亚鲁 市公安局副局长
仲伟泰 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进项 市司法局副局长
马洪光 市财政局副局长、财政监督局局长
赵守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延学 市水利和渔业局副局长
王 菁 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
厉 强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赵逢平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段本芹 市审计局副局长
颜文波 市普查中心副主任
杨 宁 市法制办副主任
梁孝君 市物价局副局长
宋子波 市金融办副主任
任 军 市国税局副局长
孙永振 市地税局主任科员
韩 伟 中国人民银行滕州支行纪检组长
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魏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机制成员的调整,由成员单位向协调机制办公室提出,报总召集人审定后,由协调机制办公室行文公布。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