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县乡公路管养及安全生命
防护工程建设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年底将对我市县乡公路管养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进行督导考核,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规定,切实做好县乡公路管养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县级公路及其安全设施维护管理,通过小修挖补,加紧做好油面翻浆、坑槽路面、路面龟裂等病害处治,确保县道的安全畅通。要加快推进村级公路安防工程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2.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加强乡村道路及其安全设施维护管理,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做好村级公路安防工程施工,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安防工程建设督导考核。
3.目前,我市部分乡村道路由于养护不及时,路面出现了严重病害,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根据辖区内道路实际损坏情况,及时进行处治。结合农村公路小修挖补政策,可以通过小修挖补处治的,要抓紧与市农村公路管理处进行对接,足额缴纳镇级配套资金,迅速启动路面小修处治。路面损毁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路段,要抓紧制定改建计划,细化改建方案,马上启动项目建设;现在无法开工建设的,要明确具体改建时间,并立即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
附件:1.全市县道严重病害情况统计表.docx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