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东省庄里水库阶段性蓄水移民工程滕州市移民安置自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山东省庄里水库阶段性蓄水移民工程滕州市移民安置自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山东省庄里水库阶段性蓄水移民工程滕州市移民安置自验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庄里水库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庄里水库蓄水阶段移民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枣庄里建指办字〔2019〕1号)精神,根据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滕州市庄里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移民安置自验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自验安置范围
本次阶段性蓄水移民工程自验范围为109米(85国家高程)水位下滕州市境内所有淹没移民工程。
二、自验依据
(一)《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
(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水移〔2012〕77号);
(三)《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规程》(SL682—2014)
(四)批准的《山东省庄里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专题报告》;
(五)签订的《山东省庄里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和施工环境保障协议书》;
(六)其他移民安置相关文件。
三、自验内容及程序
(一)自验内容
自验内容分为农村移民安置和库底清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1.农村移民安置
(1)移民生活安置:包括移民搬迁建房及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
(2)移民生产安置:包括移民长效补偿“双800”实物量确认及补偿兑付等。
2.库底清理
库底清理包括109米水位线下的建(构)筑物、卫生、林木、易漂浮物清理等任务。
(二)自验程序
根据庄里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际情况,移民安置自验主要工作程序如下:
1.编制移民安置自验工作方案。
2.成立移民安置自验委员会。
3.根据自验内容组成相应类别的自验工作组。
4.各自验工作组查阅资料,开展现场调查,并提出自验意见。
5.组织编制移民安置自验报告。
6.召开移民安置自验会议。
(1)宣布移民安置自验委员会成员名单;
(2)听取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报告;
(3)听取移民安置政府实施工作报告;
(4)听取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报告;
(5)听取各自验工作组的验收意见;
(6)讨论通过移民安置自验报告;
(7)移民安置自验委员会成员签字。
四、自验组织
(一)成立自验委员会。由滕州市政府组织山东省庄里水库阶段性蓄水移民工程滕州市移民安置自验工作,成立山东省庄里水库阶段性蓄水移民工程滕州市移民安置自验委员会。
(二)成立专业自验工作组。根据自验工作需要,自验委员会按专业需要组建农村移民安置和库底清理2个自验工作组,各自验工作组由羊庄镇政府组建,并将各工作组负责人和成员名单报自验委员会。
(三)自验报告编写。自验表格和移民安置政府实施工作报告由羊庄镇政府组织填报和编写;移民安置自验报告由市城乡水务局编写。
五、自验方法
全面对109米水位线以下的所有移民工程进行自查自验,并分类复核汇总。自验方法如下:
1.农村移民搬迁安置以户为单位进行复核、生产安置以村为单位复核,逐户、逐村进行验收及评定;
2.库底清理以各分类项为基础汇总验收评定。
六、自验评定标准
庄里水库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工程自验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进行评定。
(一)农村移民安置自验合格标准。移民宅基地已全部分配到户,移民已完成搬迁住房建设基本完成安置点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满足日常生活需要,移民个人补偿费已按进度对付。
(二)库底清理自验合格标准。按库底清理的规范要求实施,在109米水位线下建(构)筑物、卫生、林木、易漂浮物清理按计划完成清理任务量且清理质量符合技术要求。
七、自验原则
(1)落实责任,分级实施。在山东省庄里水库阶段性蓄水移民工程滕州市移民安置自验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市政府各部门和羊庄镇政府,按照工作职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全面完成庄里水库阶段性蓄水移民工程自验工作。
(2)依法依规,保证质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移民安置规划和相关文件,依据《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规程》技术规范,严格检验评定,保证自验工作质量。
(3)全面综合,真实客观。全面查验移民工程建设、分阶段移民安置规划任务完成情况、移民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和移民生产生活恢复发展情况,对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做出客观评价。
八、时间安排
我市山东省庄里水库阶段性蓄水移民工程滕州市移民安置自验工作计划近期组织实施。山东省庄里水库阶段性蓄水移民工程滕州市移民安置自验委员会审核并通过《山东省庄里水库阶段性蓄水移民工程滕州市移民安置自验报告》后,上报枣庄市庄里水库建设指挥部。
附件:山东省庄里水库阶段性蓄水移民工程滕州市移民安置自验委员会成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