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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出首张有限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时间:2023-09-05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近日,在我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集成专区,枣庄市喜旺餐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设立登记,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手中领取到营业执照。这标志着我市正式承接有限合伙企业登记权限,实现本地“就近办”,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

据悉,我市入选了枣庄市级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试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接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权限。作为市场主体,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近年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执行上级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在市场准入退出方面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组织学习《合伙企业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作各类企业申报材料“零基础”模板及二维码、申报操作短视频等,便利申请企业申报使用,企业设立、变更、退出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

(田璐 张厚勇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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