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问题解答之八
(2024年01月05日)
一、普查登记小程序登录时提示:未获取到您的用户信息,请与管理员联系解决。
答:第一步:请先检查此普查员在人员管理系统中是否存在,若不存在,需添加普查员信息。第二步:检查普查员在人员管理系统中的手机号和企业微信中的手机号是否相同,若不同,将普查员企业微信中的手机、人员管理系统中的手机号及姓名、所在省份提交给省普查数据处理群里的企业微信技术支持人员(在省群里“@”给“技术支持—企微”)进行处理。第三步:处理后,请普查员使用“手机号+验证码”的方式登录企业微信,不要使用“微信登录”方式,登录的手机号码与人员管理系统中的手机号码须一致。
二、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数据采集→经普录入进度监测→非一套表”上报率如何计算。
答:611表上报率= 已上报数 / (底册调查对象数+新增调查对象数)。
611附表上报率= 已上报数 / 已分配报表的调查对象数。
三、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自主填报单位数和单位清查系统不一致。
答:单位清查系统自主填报单位包含“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单位和金融铁路单位。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自主填报单位数仅包含“非一套表”单位。
四、普查登记小程序端进入小程序建筑物一直显示加载状态。
答:请检查企业微信“位置权限”是否为“允许使用”,设置为允许后,重新进入小程序。
五、普查员在小程序端看不到建筑物信息。
答:请普查员在“普查登记”页面,点击“建筑物”标签重新拉取建筑物。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问题解答之九
(2024年01月07日)
人员管理系统与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数据同步情况。
答:数据同步情况如下:
一、目前两个系统数据同步时间间隔为5分钟。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每5分钟从人员管理系统中增量拉取机构部门、机构用户、普查“两员”的新增、修改、删除等操作的新调整数据。
二、如果用户在人员管理系统执行上述操作,5分钟后未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看到相关信息,请在人员管理系统中重新点击“保存”按钮,再次等待5分钟后,进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重新查看。
三、若仍未解决数据同步问题,请联系省普查数据处理群里的采集处理系统技术支持人员(在省群里“@”给“技术支持—采集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问题解答之十
(2024年1月9日)
一、清查阶段未申请自主填报的“非一套表”单位,可否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改为自主填报单位。
答:按照业务要求,普查登记阶段不允许将清查阶段未申请自主填报的“非一套表”单位改为使用自主填报方式。
二、606表、611-5表什么时候可以填报,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统计端无法查看企业。
答:606表、611-5表开网时间为1月20日。因暂未预置相关名录,所以统计端无法查看相关企业。
三、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统计端,无法进行跨表查询及批量审核验收操作。
答:当前可使用国家专业下发的“跨表查询模版”进行查询,自定义查询功能正在优化;目前仅支持当前页批量全选进行验收操作,结果集全选批量验收操作正在优化,开放时间待定。
四、部分投入产出调查单位610表数据处理地与该单位601表或611表数据处理地不一致。
答:投入产出调查单位610表数据处理,按照该单位601表或611表数据处理地变更情况进行自动修改的功能正在开发中,请“暂缓调整”投入产出调查单位610表数据处理地。
五、普查登记小程序中,点击保存后,部分数据在前端无法显示。
答:针对个别此类现象,已将相关调查对象重置回“底册未填报”状态,请对此调查对象重新进行填报。具体原因正在排查中。
六、普查登记小程序中,新增个体户,已上报数据无法删除。
答:此功能将于近期新开发后上线。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问题解答之十一
(2024年1月10日)
一、表底“单位负责人”是否可以录入英文字符。
答:审核规则已优化,可以录入英文字符。
二、普查登记小程序:填报611-6表, 在小程序中无法看到填写“补充资料”的地方。
答:按业务要求,主要经济指标填写了任意一项,“补充资料”将隐藏不显示。
三、611表“行业代码”清空后能否分配611-2表。
答:“行业代码”不是各附表唯一分表指标,没有“行业代码”也能分配611-2表。
四、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统计端”选择“智能赋码”,在页面中无法查看个别已上报并且没有行业代码的调查单位。
答:部分单位唯一码未在前端显示,问题正在排查中。
五、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统计端”点击“填报范围管理”无法查询数据。
答:该功能正在修复,修复完成后将及时通知。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问题解答之十二
(2024年1月11日)
一、普查登记小程序:您未上报的单位已达到20个,请先上报数据。
答:根据专业要求,一个普查员已采集未上报的单位数量达到20个,需先完成已采集的单位上报,之后才能继续采集其他单位。
二、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统计端”,“审核验收—审核和验收”功能中,通过审核公式类别进行筛选时,目前只能选一个类别,建议可以多选。
答:该功能正在优化,优化后将及时通知。
三、投入产出调查单位数似乎对不上。
答:若感觉投入产出调查单位数似乎对不上,请联系本地区负责投入产出业务同志进行沟通。
四、关于CA证书相关问题解答。
根据开网后400电话咨询情况,梳理了解决方法和建议,请各单位加强培训,进一步保障企业顺利上报。
(一)一套表单位用户已下载安装证书助手客户端,但未下载账号对应证书,导致登录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失败。
答:一套表单位用户在登录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前,须先下载安装证书助手客户端,再根据页面提示下载证书,然后返回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登录。
(二)关于使用子账号登录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答:1.子账号创建说明。“子账号”的用户名和密码均由“主账号”创建,若“子账号”忘记密码,“主账号”可以进行密码重置操作,重置后的密码与“主账号”最初创建的密码不同,会恢复为系统默认密码。“子账号”使用系统默认密码再次登录时,系统会要求强制更改登录密码。
2.子账号下载CA证书说明。若“子账号”用户使用的电脑没有安装本单位证书,下载操作如下:一是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登录页面,输入“子账号”的用户名和密码,跳转进入CA证书下载页面;二是在CA证书下载页面,输入“主账号”的用户名和密码,完成CA证书下载和安装。
3.子账号登录系统说明。“子账号”用户使用的电脑完成CA证书安装后,登录系统操作步骤如下:一是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登录页面,输入“子账号”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CA证书选择页面;二是在CA证书选择页面,选择“主账号”对应的CA证书,点击“确认”按钮后,进入系统。
(三)因360浏览器默认代理配置被修改,证书下载页面提示“证书服务状态尚未成功”,无法下载证书。
答:360浏览器需勾选“使用IE代理设置”。操作方法:点击360浏览器右上角设置图标,点击“更多工具”->“代理服务器”,勾选“使用IE代理设置”,配置完成后刷新证书下载页面。
(四)用户终端已下载证书,但登录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时未弹出证书选择框。
答:打开终端桌面右下角状态栏的证书助手图标,双击打开证书助手客户端,点击客户端右上角三横线->设置,在设置界面中勾选“使用备用证书选择框”,再返回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尝试登录。
下一步我们将优化升级证书助手客户端程序,当证书助手调用操作系统的证书选择框失败时,将自动启用证书助手客户端的备用选择框。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问题解答之十三
(2024年1月12日)
一、611-3表的财务指标不能填负数,但企业实际情况确实是负数,如何处理。
答:目前611-3表中只允许“投资收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应交增值税”四个指标填写负数。如有其他填写负数需求,请咨询相关专业处室。
二、统计端:“调查对象管理”功能无法导出数据
答:该功能正在优化,优化后将及时通知。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问题解答之十四
(2024年1月13日)
一、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基层数据查询”功能。
答:经性能优化,1月14日市县级用户“基层数据查询”功能已开放。
二、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01表)修订“数据处理地”后,同步修订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10报)数据处理地的功能。
答:1月14日该功能上线。
三、个别用户反馈使用“智能赋码”功能,但是在“审核和验收”无法查看赋码结果。
答:“智能赋码”需要按照如下四步操作:第一步选择被调查对象;第二步点击“获取编码”;第三步选择系统推荐的行业代码或手动赋码,之后点击“确认”;第四步点击“赋码”。此时可在“审核和验收”进行查看。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问题解答之十五
(2024年1月14日)
一、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快速汇总”功能。
答:经性能优化,1月15日市县级用户“快速汇总”功能已开放。
二、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一套表单位”的“审核验收”—“按照调查单位查看”功能。
答:1月15日该功能上线。
三、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的“审核验收”,针对611系列和612表,在“审核和验收”—“设置显示列指标”里面,选择“系统业务字段”键,新增“提交人”指标,小程序上报的“提交人”为普查员姓名。
答:1月15日该功能上线。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问题解答之十六
(2024年1月15日)
一、普查登记小程序:同一地区使用物联网卡的普查员大量出现“普查员未分配任务或者获取任务失败”的提示。
答:第一步:请普查机构人员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确认此用户在统计端能查到并且已分配任务。第二步:请普查员在手机浏览器上网址:ip138.com,查看普查员移动终端的IP地址并记录下来,在技术支持企业微信群中反馈给技术支持人员(@技术支持—采集系统)。技术支持人员会在群中及时反馈解决情况。
二、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统计端:“审核验收—审核和验收”功能,无法对611表和611-3表进行分指标验收。
答:请重新进行报表权限配置之后再进行验收。
三、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统计端:“调查对象管理-更改处理地”功能是否可以给区县放开。
答:1月16日县级可使用更改数据处理地功能。
四、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统计端:“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单位”、“投入产出单位”的“数据采集”—“按照调查单位查看”功能。
答:1月15日该功能上线。选择相应调查单位后,点击“查询”按钮即可。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问题解答之十七
(2024年1月16日)
一、统计端:“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任务部署—调查对象管理—导入园区关系”功能,导入文件大小限制是多少。
答:导入文件大小限制为50MB。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问题解答之十八
(2024年1月17日)
一、统计端: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任务部署—调查对象管理”,可以导出哪些内容。
答:根据相关要求,各级综合管理员已经开放底册数据导出功能,具体可以导出611DC表、612DC表、610DC表。
二、统计端: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是否有按处理地导出功能。
答:根据相关要求,暂不开放数据导出功能。
三、统计端: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审核验收—审核和验收”,分指标报表,验收通过操作是否要在所有分指标验收都操作一次。
答:根据相关要求,原则上各自专业验收各自专业的指标。
四、统计端: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是否有自定义汇总功能。
答:根据相关要求,暂不开放自定义汇总功能。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问题解答之十九
(2024年1月18日)
一、数据处理系统集群版软件下发和开放省级数据回流功能说明。
答:1月18日晚下发数据处理系统集群版软件V1.0版,下载方式、使用说明和技术支持方式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各省级联络员的预留邮箱。1月19日10时开放省级数据回流服务,同时向各省级综合管理员开放数据下载功能,可回流或下载截至2024年1月18日24时全量数据。后续每天20—24时提供增量数据回流或下载。
二、普查登记小程序:611-8中的03题,部分单位“2023年营业收入”和“其中:提供上述数字化转型取得的营业收入”两项指标的摘抄、修改和置灰逻辑。
答:611-8中的03题中的“2023年营业收入”摘抄自611-3或者611-4表中“营业收入”并可修改,“其中:提供上述数字化转型取得的营业收入”按照专业要求针对指定的126个数字经济行业小类摘抄自“2023年营业收入”并置灰不可修改,其它行业则需手动填写。
三、统计端:“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验收流程。
答:目前是逐级验收,本级验收不通过后,返回给调查对象,调查对象上报后,本级和下级可以验收,下下级不可验收。
四、统计端:“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审核验收—审核和验收—修改痕迹”,修改痕迹笔数是否包括首次上报数据。
答:是。
五、统计端:“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审核验收—验收进度监测”,验收不通过的总数计算公式。
答:验收不通过的总数为所有“验收不通过”的计数,“重报”和“未重报”是“验收不通过”时其中选择“返回调查对象”的计数。
六、统计端:“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审核验收—审核信息查询—审核错误清单—模糊查询”功能,查询后切换界面,原查询结果消失,需要重新查询,希望改进为切换界面后仍保持原查询结果。
答:该功能正在优化中,优化完成后将及时通知。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问题解答之二十
(2024年1月19日)
一、普查登记小程序:无法独立填报“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611-3表)”中财务数据的单位,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应该填写“补充资料(限无法独立填报财务数据的单位填报)”。但普查员操作时,误填写了部分或全部指标,此时“补充资料(限无法独立填报财务数据的单位填报)”指标已经自动隐藏,应该如何处理?
答:请普查员按如下方法清除已填写指标的数据:点击已填写的指标,指标后会在右侧显示灰色“×”号(如下图),点击即可清除当前数据。全表中所有指标都按照上述方式清除,填“0”的数据也要删除。全部清除完毕即可显示“补充资料”。
二、统计端: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在审核过程中出现“城乡代码”漏算的情况,后期如何处理。
答:后期将对“城乡代码”进行统一处理,具体执行时间会按照专业安排。
三、非一套表单位的分支机构超过50个,应如何处理。
答:非一套表单位分支机构超过50个的,不在“小程序端”录入,由统计机构人员组织普查员或企业填写分支机构的Excel模板表,在“统计端”进行代录。
普查员在当前的“小程序端”,可暂不填写或填写部分611-1表,保证该单位能够审核通过并上报数据。
“统计端”在国家验收阶段,将针对上述单位开放“代录”功能,国家将对此类单位操作验收不通过,返回统计机构进行“代录”。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二十一
(2024年1月22日)
一、企业端:企业通过手机登录认证,无法收到验证码。
答:系统对同一个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最多支持1条/分钟,5条/小时,40条/天。若无法收到验证码,请等待一分钟后再进行尝试。
二、统计端: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数据采集—经普录入进度监测”,是否开通导出功能。
答:若是需要制作辖区内的录入进度监测表,请直接选中“经普录入进度监测”页面相关指标整体复制, 粘贴入Excel即可。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二十二
(2024年1月24日)
一、统计端:关于乡镇级用户使用“快速汇总”和“基层数据”查询功能的说明。
答:经评估,1月25日8时,乡镇级业务员“快速汇总”和“基层数据”查询功能启用。
二、企业端:602表是否允许空表上报。
答:根据业务要求,目前602表不允许空表上报。
三、统计端:关于数据导出功能说明。
答:省级综合管理员可以在“数据管理-经普数据下载”模块中导出国家统一生成的数据包。各级用户数据导出权限是根据业务要求确定的。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二十三
(2024年1月25日)
一、统计端:功能开放说明。
答:1月26日8时,开放省级基层数据查询、市县乡级查询模板共享、乡级审核信息查询功能。
二、统计端: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数据采集—按单位查看”报表状态说明。
答:“数据采集—按单位查看”中的报表状态与企业端一致,企业端验收状态以最后一次验收的状态为准。涉及分指标验收的普查表,各个分指标均为验收通过,企业端验收状态是验收通过;任意一个分指标是验收不通过,企业端验收状态为验收不通过。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二十四
(2024年1月26日)
一、下发“汇总表”的说明
答:1月26日晚,将再次下发市、县、乡镇级用户汇总表。1月27日8时,市、县、乡镇级综合管理员可为本级专业用户配置汇总表权限,已配置权限的专业用户可在“数据汇总—汇总执行”中使用和查看汇总表。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二十五
(2024年1月27日)
根据开网后“一套表”调查单位通过400支持电话咨询CA证书登录遇到的情况,我们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分析研究,提出了解决方法,请各地区进一步加强培训,确保企业顺利登录系统。
一、“一套表”调查单位电脑登录因单位网络配置策略影响,导致无法下载证书;或终端桌面右下角“证书助手”客户端图标提示下载终端策略失败;或登录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时,未弹出CA证书选择框,网页出现无法访问等提示。
答:经分析,可能是“一套表”填报单位单位网络配置未开通访问CA证书系统的相应策略,需该单位网络管理员开通以下CA证书系统的网络配置策略。
(一)域名:wjpcds.stats.gov.cn 端口:443;
(二)域名:wjpssl.stats.gov.cn 端口:443。
二、电脑上存在了多张CA证书,更换账号登录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时,在切换账号时未事先清除原登录CA证书缓存,登录时提示“您选择的证书不正确”。
答:若电脑上存在多张CA证书,切换账号登录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时,需手动清除上次登录账号的CA证书缓存,方法如下:
方法一:移动鼠标至电脑桌面右下角状态栏的“证书助手”客户端图标→点击鼠标右键→点击“清除身份认证信息”,手动操作完毕。
方法二:移动鼠标至电脑桌面右下角状态栏的“证书助手”客户端图标→单击进入“证书助手”客户端程序界面→点击“证书管理”→点击“清除身份认证信息”,手动操作完毕。
三、“一套表”调查单位电脑已下载安装“证书助手”客户端,但未下载登录账号对应的CA证书,导致无法登录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答:“一套表”调查单位在登录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前,须先下载安装“证书助手”客户端,根据页面提示下载CA证书,然后返回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首页重新登录。
四、“一套表”调查单位电脑已下载CA证书,但登录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时未弹出证书选择框。
答:移动鼠标至电脑桌面右下角状态栏的“证书助手”客户端图标,双击打开“证书助手”客户端图标,点击客户端右上角“三横线”→点击“设置”→在设置界面中勾选“使用备用证书选择框”,然后返回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首页重新登录。
五、“一套表”调查单位使用电脑拨号上网时,宽带连接名称为中文,导致下载CA证书时提示“证书服务状态尚未成功”。
答:需要将电脑拨号上网的宽带连接名称由“中文”改为“英文字母”。操作方法如下:
以Windows11为例,打开电脑操作系统的“控制面板”→选择“网络和共享中心”→选择“更改适配器”设置,找到对应宽带连接,点击鼠标右键选择“重命名”,将宽带连接的“中文”名称改为英文字母“kuandai”,然后需重启电脑,再登录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二十六
(2024年1月29日)
一、统计端:“审核验收”功能增加“普查员手机号”字段。
答: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统计端“审核验收-审核和验收”,【设置显示列】中“业务字段”增加“普查员手机号”,可以同时查询普查员名称和普查员手机号。
二、统计端:601表部分指标置灰无法修改数据,如何处理。
答:根据普查方案规定,在调查单位数据填报截止后,601表“191单位规模”“192从业人员”和“19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指标数据将根据相关报表指标数据进行摘抄或计算取得。指标的摘抄计算规则为:
1.“191单位规模”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及“192从业人员”和“19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指标数据计算取得。
2.“192 从业人员”指标数据自602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中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01)”和“其中:女性(02)”摘抄取得。
3.“19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指标数据分别自各行业“财务状况”表中的“营业收入(30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2)”“资产总计(213)”“营业利润(323)”摘抄取得。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二十七
(2024年1月30日)
一、统计端:执行审核功能开放说明。
答:系统已开放“四上”报表的批量审核权限,在“审核公式配置”功能中勾选“四上”报表后执行批量审核任务。审核结果在“审核任务查看”功能可查询。
二、统计端:开放606、606-1、X604-1的数据处理地修改权限的说明。
答:系统已开放省、市、县三级综合管理员修改606、606-1、X604-1表的“数据处理地”修改权限。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二十八
(2024年1月31日)
一、统计端:关于不开放“非一套表单位”标记功能的说明。
答:根据普查工作实际情况,目前不开放“非一套表单位”的标记功能。原因如下:
原因一:参与普查登记的“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户数量巨大,普查员近200万,数据采集流程与“一套表”单位业务流程不同,审核验收流程也需与之相适应。
原因二:“一套表”单位的填报人员仅负责本单位普查报表,多数为常规调查的年定报单位,填报人员统计业务知识比较丰富,有处理各级统计机构反馈的标记信息的经验。五经普普查员同时负责多家单位、统计业务知识和培训均有限,处理各专业下发的各种标记信息难度大。
二、统计端:关于“审核验收”返回流程的说明。
答:系统已支持611系列报表和612报表的“审核错误”及“验收不通过说明”按照国家-省-市-县的顺序逐级反馈,县级统计机构应当将“审核错误”及“验收不通过说明”依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反馈普查员,尽量避免对相同单位普查员需要多次上门。
请结合本期问题解答一,统筹本地区“非一套表单位”审核验收方式。
三、统计端:“数据采集—经普录入进度监测”与“审核验收—验收进度监测”已上报数不一致。
答:“数据采集—经普录入进度监测”中已上报数为全部上报企业数据,“审核验收—验收进度监测”中已上报数为分指标验收之后的企业上报数据,两者统计口径不一致,因此数据不一致。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二十九(仅与省级有关)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三十
(2024年2月3日)
统计端:关于开放数据管理模块中数据导出功能的说明。
答: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将于2月4日8时开放市、县级业务员“数据管理–数据导出”功能,数据导出时间为每晚18时至次日6时之间,可以提交实时导出任务或者设置定时导出任务。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数据导出操作说明》。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三十一
(2024年2月7日)
企业端:个别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导入电子台账时报错。
答:经核实,个别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导入的电子台账未严格使用第五次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下发的电子台账文件类型“.xlsx”,引起报错。请上述单位严格按照下发的电子台账模板处理和导入数据。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三十二
(2024年2月21日)
一、统计端:关于开通查询模板共享功能的说明。
答:2月22日8时起,各级普查机构用户可将“基层数据查询”与“审核和验收”功能中自建的查询模板向下级普查机构共享,下级普查机构用户可根据基层表权限使用上级共享的查询模板。
操作流程如下:一是在【基层数据查询】或【审核和验收】功能中点击对应报表,进入工作台界面;二是点击“模板管理”按钮,选择需共享的模板,点击“设置共享地区”按钮;三是选择共享的级别或具体地区,点击“确定”按钮。
二、企业端:个别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导入电子台账时进度卡在90%,无法导入。
答:经核实,个别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导入的电子台账未严格使用第五次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下发的电子台账文件类型“.xlsx”,或更改了电子台账文件中的单元格格式,导入台账时出现该问题。
请上述单位严格按照下发的电子台账模板处理和导入数据。出现该问题时,可将数据粘贴至下发的电子台账模板文件后,重新进行导入。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三十三
(2024年2月23日)
一、小程序:“需核实”状态的调查对象,点进去之后有的没有“需核实”的表,有的有“需核实”的表。
答:没有“需核实”的表:此类情况为市级及以上普查机构返给下级普查机构的核实任务,普查员无需进行操作,系统将尽快优化该功能。
有“需核实”的表:普查员需核实县级普查机构返回的“需核实”的表。
二、统计端:查询结果排序的操作方法。
答:选择排序指标后,需要点击“查询”按钮后生效。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三十四
(2024年2月26)
一、统计端:“快速汇总一模板汇总”页签无法显示已定义的汇总模板
答:该功能将于2月27日8时恢复使用。
二、统计端:优化数据导出时间的说明
答:数据导出时间将于2月27日优化为两个时间段,分别为:5:00—7:00,17:00-19:00。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三十五
(2024年2月27日)
一、统计端:开放“统计机构录入”功能权限说明。
答:系统将于2月28日8时开放“统计机构录入”功能权限,开放功能包括报表的修改、导出和导入。开放报表范围:601表(含601-1表)、611表、611-1表、606-1表。
报表修改:仅能修改未置灰的指标,置灰指标由填报规则控制是否允许修改。
报表导出:导出功能包括“导出空表”和“导出数据”,“导出空表”是将带有表的关键属性和关键名称的空表导出,关键属性对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关键名称对应单位名称(注:611系列报表的关键属性不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而是唯一码)。“导出数据”是将表内已经填报的数据一起导出。
报表导入:将导出的空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导入功能将报表导入到系统中。此处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能成功导入,一是只能导入通过系统“导出”功能导出的报表,二是报表内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系统中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致。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三十六
(2024年2月28日)
一、统计端:优化“快速汇总”功能说明。
答:系统已于2月28日8时支持“数据汇总→快速汇总→分组→行业代码”四层汇总,同时支持门类、大类、中类、小类四种汇总。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三十七
(2024年2月29日)
一、统计端: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点击“数据采集→统计机构录入”, 提示“请求头不存在 报表权限数据”和“此功能暂未开放”。
答:目前“统计机构录入”功能已开放601(含601-1)表、611表、611-1表、606-1表,请联系本地区综合管理员在“系统管理→报表权限管理”中配置报表权限。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三十八
(2024年3月1日)
一、统计端:关于开放“查询结果导出”功能
答:系统于3月2日8时开放“查询结果导出”功能,权限开放至“乡镇/街道”及以上所有级别。操作方法如下:
方法一:在“查询分析→基层数据查询”中选择“一套表报表”进入数据查询页面,选择“导出结果”按钮导出。
方法二:在“审核验收→审核和验收→一套表” 中选择“一套表报表”进入审核验收工作台,选择“导出结果”按钮导出。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三十九
(2024年3月3日)
企业端:部分一套表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数量较多,调查单位已完成上报或统计机构作验收不通过返回被调查对象后,如何快速修改下属产业活动单位数据。
答:为避免重新导入整表数据导致出现属性指标错误,调查单位已完成上报或统计机构验收不通过返回调查对象的601表,不支持“导入”功能,可按以下步骤快速修改601-1表数据:
第一步,点击601-1表中的“点击添加目录/分组”按钮,在弹框中输入需要插入的产业活动单位行数,执行多行插入操作。
第二步,点击“导出”按钮,选择“导出数据”功能,将已填报数据和插入的空行全部导出成一个Excel文件,并在文件中完成数据修改。
第三步,从左往右按列依次(不可更改顺序)将Excel文件中的数据按照“列”粘贴至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企业端填报页面601-1表的对应列中。
第四步,在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企业端601-1表填报页面审核校验按“列”导入数据后审核上报。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四十
(2024年3月4日)
一、统计端:“一套表单位”填报的601表和非“一套表单位”填报的部分报表,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审核验收→审核和验收”,查询不到企业上报后审核公式填写的澄清说明。
答:“一套表单位”填报的601表和“非一套表单位”填表的部分报表,一张报表由多个专业负责审核,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按照专业提出的业务需求,对调查指标分专业控制。每个审核公式都对应不同专业的分指标验收范围,查询不到审核公式填写的澄清说明是因为用户没有相关专业的验收权限。可通过“审核验收→审核公式配置→按公式配置”查看各专业分指标验收的具体审核公式。
二、企业端:如何查看标记信息。
答:打开报表,点击报表右侧页签“审核信息”,然后选择页签“标记结果”,即可在文本框“反馈说明信息”内填写反馈说明。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四十一
(2024年3月5日)
统计端:“智能赋码”功能优化说明。
答:系统已于3月5日8时优化完善“智能赋码”功能,可对行业代码不为空的调查单位进行“智能赋码”操作。具体操作步骤为:点击菜单“数据采集→智能赋码”,选择报表名称后,选择数据状态“行业代码非空”,勾选对应调查单位,点击“获取编码”按钮,即可查看建议编码。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四十二
(2024年3月6日)
一、统计端:开放605-4表、B604-1表、B604-2表的“免报”功能。
答:根据业务需求,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统计端将于3月7日8时开放605-4表、B604-1表和B604-2表的“免报”功能。
操作步骤为:点击菜单“数据采集→经普录入进度监测→一套表”,点击进入需要设置的报表,点击“未上报”单位数进入“未上报”页面,勾选对应需要免报的调查单位,点击“设置未报原因”按钮,填写免报具体原因。
二、集群版:制度包更新说明。
答:根据业务需求,609-2表布表规则变更,需在601和609-1表各增加1个字段,同步需更新集群版制度。更新的制度包已上传下发集群版软件的企微微盘,存放在“集群版制度包更新20240306”文件夹中,包括601和609-1两张采集表。
若需导入3月7日凌晨生成的回流数据包,请先在数据处理系统集群版软件中导入更新制度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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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之四十三
(2024年3月8日)
统计端:关于开放601表、601-1表、611表、611-1表部分指标修改权限的说明。
答:根据业务需求,自2024年3月9日8时起,各级普查业务用户可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统计端,使用“数据采集→统计机构录入”功能修改601表、601-1表、611表、611-1表部分指标。开放修改指标清单如下:
1.601表:所在地区划代码,注册地区划代码,行业代码,单位所在园区详细名称 1、2、3,所在园区代码 1、2、3,是否视同法人单位。
2.601-1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区划代码,行业代码。
3.611表:如为视同法人单位、请勾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在地区划代码,注册地区划代码,单位所在园区详细名称1、2、3,所在园区代码1、2、3,行业代码,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区划代码,附加字段4,附加字段5。
4.611-1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区划代码,行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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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之四十四
(2024年3月11日)
一、统计端:使用“数据采集→统计机构录入”功能,打开报表页面后,“审核并上报”按钮置灰并无法点击。
答:各级普查机构用户遇到该情况时,请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统计端对调查单位相关报表做“验收不通过”操作,之后可使用“数据采集→统计机构录入”功能,对报表进行修改及上报。
二、统计端:601表分专业验收对应指标清单说明。
答:601表分专业验收对应指标清单如下:
(一)601表BCXESF分指标验收:“主要业务活动1”“主要业务活动2”“主要业务活动3”“行业代码”。
(二)601表建筑业分指标验收:“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建筑业企业新资质等级编码”。
(三)601表房地产分指标验收:“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四)601表批零住宿分指标验收:“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经营形式”“连锁品牌(商标或商号名称)”“零售业态1”“零售业态2”“零售业态3”“住宿业单位星级评定情况”。
(五)601-1表BCESFX专业分指标验收:“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产业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千元”“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千元)”。
(六)601及601-1表普查中心分指标验收:剩余其他所有指标。
三、关于二次普查底册的说明。
答:3月9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完成了二次普查底册部署。
(一)按照业务要求,二次普查底册生成之前已比对剔除了清查期间已核查单位和普查登记中已新上报单位,并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比对更新了一次普查底册部分字段。
(二)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统计端二次普查底册查询方式如下:使用“任务部署→调查对象管理”功能,在“报表选择”下拉框内选择“611单位基本情况”,使用过滤条件“二次底册变更新增标识”为“非空”可查询所有二次底册,包括“变更”和“新增”两种情况;使用过滤条件“是否二次底册==2”可查询与普查登记数据排重后确定为新增的二次普查底册单位。
(三)普查登记小程序二次普查底册单位操作说明:在“普查登记→建筑物”模块,选定当前建筑物,点击“+”按钮,进入“新增单位”界面,使用“搜索”功能进行底册搜索,搜索底册的结果显示范围为“本小区一次底册+本区县二次底册”,其中二次底册单位下方显示“二次底册”标识。普查员可对二次底册单位,进行迁移、数据填报或核查操作。
(四)若发现本地区二次底册单位数量少于前期从部门收集的单位数据,请先检查是否已在普查登记阶段进行新增。如遇其他问题,请及时向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反映。
解答四十五因不涉及市县问题,省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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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之四十六
(2024年3月16日)
统计端:关于开放“修改痕迹导出”功能
答:根据业务需求,自2024年3月16日8时起,各级普查业务用户可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统计端,使用“修改痕迹”功能批量导出数据修改痕迹。具体操作步骤为:在“审核验收→审核和验收→修改痕迹”中选择报表进入修改痕迹查看页面,选择“导出”按钮导出该表全部修改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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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之四十七
(2024年3月18日)
一、统计端:关于开放数据采集处理系统“补报”功能说明。
答:3月19日8时系统开放省、市、县三级部分报表补报权限,包括“一套表”和“投入产出”系列报表。
具体操作步骤为:点击“数据采集→经普录入进度监测”,选择“一套表”或者“投入产出”页签,找到相应报表的“未上报”数量进入“未上报”页面,勾选对应调查单位,点击“设置补报日期”,设置企业的补报时间。补报时间应当早于本级验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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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之四十八
(2024年3月19日)
统计端:关于进一步增加数据导出时间的说明
答:根据当前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企业端、小程序端和统计端的用户访问量和数据处理需求,进一步增加数据导出时间,分别为:每日5:00—8:00和17:00—21:00。
用户可以根据需求选择“定时导出”或“实时导出”,数据导出采用“异步”排队方式,系统在每日5时和17时先执行“定时导出”任务,之后再执行用户“实时导出”任务。经测算,目前各级用户设定的“定时导出”任务执行约需30分钟。
用户可通过“查询分析→任务进度查看”查询所提交的导出任务状态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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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之四十九
(2024年3月21日)
一、统计端: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对套表中的主表设置免报后,套表中的其他表可否自动设置免报。
答:按照普查业务要求,“设置免报”功能按报表进行设置,每张报表应当独立进行设置。
二、统计端: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审核验收→审核和验收”,“标记”随“验收”下发的业务流程说明。
答: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支持对“一套表单位”和“投入产出单位”设置“标记”,并通过“验收不通过”操作将“标记”下发至下级统计机构或调查对象。具体说明如下:
(一)下发“标记”的操作方法。各级审核验收人员可筛选需要“标记”的调查对象,点击“标记”按钮给调查对象创建“标记”;点击“验收不通过”按钮后,可将该“标记”下发至下级统计机构或调查对象。
“验收不通过”不返回调查对象时,针对此部分调查对象,只有下一级统计机构可做验收操作,其他下级统计机构验收权限被收回。下一级统计机构的验收截止时间,取决于上一级“验收不通过”时是否设置下级验收截止时间,若设置了,则下一级统计机构的验收截止时间更新为此设置时间,若未设置,则下一级统计机构的验收截止时间保持原时间不变。“验收不通过”返回调查对象时,设置的返回修改截止时间,即调查对象修改后再次报送的截止时间更新为此设置时间,调查对象修改上报后,各级统计机构均可验收。
(二)创建和反馈“标记”的时间要求。各级审核验收人员可在本级验收时间范围内创建“标记”。上级下发至本级的“标记”,可在上级设置的验收截止时间范围内进行反馈;超过上级设置的验收时间范围的,仅能查看“标记”,无法对“标记”进行反馈。
(三)下发“标记”的查看权限。各级审核验收人员可下发两种“标记”方式。
1.方式一:各级审核验收人员将 “标记”下发至下级统计机构时,只有下一级机构可查看已下发的“标记”,调查对象无法查看该“标记”;
2.方式二:各级审核验收人员将 “标记”直接下发至调查对象时,各级统计机构均可查看已下发的“标记”。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五十
(2024年3月23日)
- 统计端:关于增加查询模板指标数量的说明。
答:经系统压力测试,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于3月23日将查询模板支持指标数量增加至40个。
二、统计端:609-1表开放设置免报的说明。
答:按照业务需求,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于3月23日开放609-1表免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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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之五十一
(2024年3月31日)
一、统计端:关于进一步开放“查询结果导出”的说明
答:自2024年3月31日24时起,系统将进一步开放“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查询结果导出”功能,开放级别为市、县、乡镇三级。操作方法如下:
方法一:在“查询分析→基层数据查询”中选择“非一套表报表”或“个体经营户报表”进入数据查询页面,点击“查询”按钮,选中相应数据,点击“导出结果”按钮导出。
方法二:在“审核验收→审核和验收→非一套表” 中选择“非一套表报表”或者“个体经营户报表”进入审核验收工作台,点击“查询”按钮,选中相应数据,点击“导出结果”按钮导出。
二、小程序端:关于开放“查疑补漏”功能的说明
答:自2024年3月31日24时起,五经普普查登记小程序将开放“查疑补漏”功能,普查员可利用本功能完成“二次底册”和“本小区底册”的底册核查或报表填写操作。操作方法见《五经普普查登记小程序“查疑补漏”功能操作手册》。
- 集群版:下载全量回流数据包有关说明
答:3月29—31日五经普采集处理系统进行升级维护,部分报表系统字段进行了批量处理。请各省下载4月1日凌晨生成的全量回流数据包,导入省级数据处理环境,开展数据汇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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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之五十二
(2024年4月3日)
一、统计端:调整审核进度监测功能的统计口径。
答:2024年4月3日起,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的审核进度监测功能,在统计审核错误时不再纳入本级统计机构认可的“核实性”、“提示性”审核错误。
各级普查业务用户可在“审核验收→审核进度监测”菜单下,审核错误中查看关于准强制性、核实性、提示性的统计数据。
二、统计端:关于611表中核查状态为非正常填表状态的统计口径说明。
答: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611表核查状态为非正常填表的单位,在“录入进度监测”、“审核进度监测”、“验收进度监测”等功能中的统计口径说明如下:
1.“数据采集→经普录入进度监测”功能中,611表的单位数量统计中包含核查状态为“1正常单位”和核查状态为“2至9非正常填表”的所有单位。
2.“审核验收→审核进度监测”功能中,611表的单位数量统计中不包含核查状态为“2至9非正常填表”的单位。
3.“审核验收→验收进度监测”功能中,611表的单位数量统计中包含核查状态为“1正常单位”和核查状态为“2至9非正常填表”的所有单位。
4.“数据采集→智能赋码”功能中,611表的单位数量统计中不包含核查状态为“2至9非正常填表”的单位。
5.“审核验收→审核公式配置”功能中,611表执行审核时不审核核查状态为“2至9非正常填表”的单位。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五十三
(2024年4月9日)
一、统计端:关于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查询非一套表上报调查对象所属普查小区的操作方法。
答: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的统计端“基层数据查询”或“审核验收功能”中查询已上报调查对象信息时,可直接查询到的数据处理区域为区(县)。亦可通过“基层数据查询”或“审核验收工作台”通过“设置显示指标”查询到所属普查小区。
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611表)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612表)具体操作步骤为:在“查询分析→基层数据查询”或“审核和验收→审核验收工作台”选择对应报表,点击“设置显示指标”按钮进入“设置显示指标”页面,然后在左侧指标列表中选择“普查小区代码”移动到右侧显示指标列表中,点击“确定”按钮,可查询到相关调查对象所属普查小区代码。
非一套表单位数据表(611-1、……611-9表)具体操作步骤为:在“查询分析→基层数据查询”或“审核和验收→审核验收工作台”选择对应报表,点击“设置显示指标”按钮进入“设置显示指标”页面,在“报表”下拉框中选择“(611)单位基本情况”,然后在左侧指标列表中选择“普查小区代码”移动到右侧显示指标列表中,点击“确定”按钮,可查询到相关调查对象所属普查小区代码。
二、统计端:关于打开导出数据文件的说明。
答:在“数据管理→数据导出”功能中导出的CSV文件,使用Excel软件打开时,会出现部分纯数字指标内容显示异常情况(为科学计数法)。建议采用“记事本”等文本编辑器软件查看,具体操作如下:
选中需要查看的CSV文件,点击鼠标右键选择“打开方式→记事本”查看文件内容。
三、集群版:制度包更新说明。
答:因开放“孤儿标记”功能,在611表增加1个字段,需更新集群版制度。更新制度包已上传下发集群版软件的企微微盘,存放在“集群版制度包更新20240409”文件夹中。
导入4月9日凌晨生成的回流数据包之前,请在数据处理系统集群版软件中导入更新制度包。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五十四
(2024年4月17日)
一、统计端:关于增加“数据汇总”功能中“简单叠加汇总”权限的说明。
答:根据各级统计用户的业务需要,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已开放市、县、乡三级普查业务用户的“简单叠加汇总”功能权限。
具体操作步骤为:在“数据汇总→简单叠加汇总”功能中,选择需要汇总的报表,点击“报表名称”或“简单叠加汇总”进入“简单叠加汇总结果”页面,点击“执行汇总”按钮,可叠加汇总对应报表的所有单位的数据。
二、统计端:关于增加“经普录入进度监测”中“未上报”单位导出功能的说明。
答:根据各级统计用户的业务需要,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已增加对报表“未上报”单位的导出功能。配置“经普录入进度监测”权限的用户,可对“未上报”单位进行导出操作。
具体操作步骤为:在“经普录入进度监测”页面中,点击“未上报”数字,进入未上报页面,可勾选表头方框选择当前页的未上报单位进行导出,也可点击“结果全选”按钮对该报表下的全部未上报单位进行导出,包括非本页显示的记录都会被导出。
三、统计端:关于增加查询“已填写未报原因企业”单位功能的说明。
答:根据各级统计用户的业务需要,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的统计端“审核验收”模块已增加查询“已填写未报原因企业”的功能。
具体操作步骤为:在“审核验收→审核和验收”选择“一套表”、“非一套表”或“投入产出”标签后,点击该标签下的查询按钮,即可查看本人权限下的所有报表,选择需要查询“已填写未报原因企业”单位的报表进入验收操作页面,点击顶部查询功能第一行最右侧(部分显示器分辨率下该“按钮”可能会出现在第二行最左侧)“业务状态”按钮,在该按钮下拉菜单中选择“已填写未报原因企业”选项,再次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看已设置的单位。
四、统计端:关于增加“根据标记状态进行单位查询”功能的说明。
答:根据各级统计用户的业务需要,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的统计端“审核验收”模块已增加“根据标记状态对调查单位进行查询”的功能。
具体操作步骤为:在“审核验收→审核和验收”选择“一套表”、“非一套表”或“投入产出”标签后,点击该标签下的“查询”按钮,即可查看本人权限下的所有报表,选择需要查询标记单位的报表进入验收操作页面,点击顶部查询功能第一行最右侧(部分分辨率下该按钮可能会出现在第二行最左侧)“业务状态”按钮,在该按钮下拉菜单中根据使用需要可分别选择“反馈已认可”、“反馈未认可”、“标记未反馈”等三个选项,之后再次点击“查询”按钮即可分别查询相应标记状态的单位。
五、统计端:关于增加“批量修改核查情况”功能的说明。
答:根据普查专业工作需要,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已增加611表批量修改核查情况的功能。各级统计机构的综合管理员在“用户管理”模块中,为本级统计机构的普查专业用户增加“核查情况修改功能”的角色后,普查专业用户可使用该功能。
具体操作步骤为:在“数据采集→统计机构录入→按表录入”中点击611表“操作”列中的“修改”按钮,进入“批量修改”页面。在页面上方“选择修改范围”的下拉列表中,选择“核查情况”选项;在页面左边选择处理地,点击“查询”按钮后系统将显示可修改核查情况的单位。选择需要修改的单位,点击页面上方的“批量替换”按钮,可在弹出的“批量修改”对话框中修改核查情况。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五十五
(2024年4月23日)
一、统计端:关于下属产业活动单位数量超过50家的“非一套表”法人单位,普查机构用户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统计端填报611-1表产业活动单位数据的操作说明。
答:根据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提供的下属产业活动单位数量超过50家的“非一套表”单位清单,现开放普查机构用户在采集处理系统统计端填报相关单位611-1表产业活动单位数据的权限。具体流程如下:
(一)普查员完成相关单位除611-1表之外的其他报表数据的上报。
(二)基层统计机构完成相关单位除611-1表之外的其它报表数据的审核确认。
(三)基层统计机构录入相关单位611-1表产业活动单位数据。为避免重新导入整表数据导致出现属性指标错误,已完成上报或统计机构验收不通过返回调查对象的611-1表,不支持导入功能,此类单位可按以下步骤录入611-1表数据:
第一步:确认相关单位611-1表状态不是“验收通过”。
第二步:使用“数据采集→统计机构录入”功能,在“按表录入”功能页签下搜索关键字“611-1”,并在搜索结果中点击611-1表的“报表名称”,进入611-1填报页面。
第三步:在填报页面中,通过模糊搜索功能查找目标单位(“非一套表”单位清单中的单位),点击单位名称,在右侧填报区域进行填报。
第四步:点击表样中的“点击添加目录/分组”按钮,在弹框中输入需要插入的行数,执行多行插入操作。
第五步:点击“导出”按钮,选择“导出数据”功能,将已填报数据和插入的空行全部导出成一个Excel文件,并在文件中完成数据修改。
第六步:从左往右按列依次(不可更改顺序)将Excel文件中的数据“粘贴”至企业端填报页面611-1表的对应列中。
第七步:点击“审核”按钮,对数据进行审核并改错。也可点击“审核并上报”按钮,对数据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完成上报。
二、小程序端:个别单位出现所在地部分指标为空的情况,因该指标为系统内置,不允许修改,触发强制性审核错误无法进行上报。
答:请普查员在小程序端将此类单位迁移到本小区其它建筑物后,再迁移回正确的建筑物内,即可刷新所在地信息。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五十六
(2024年4月26日)
统计端:关于开放“重名重码审核”功能的说明。
答:根据普查业务工作需要,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已向各级统计机构开放“重名重码审核”功能。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在“审核验收→重名重码审核”界面,点击“审核结果”按钮进入“查看审核结果”页面,点击页面左侧条件列表中的重名重码或法产关联审核规则,可查看符合该规则的单位信息列表;可对权限范围内的单位信息执行“修改”、“删除”、“查看”操作。(法产关联审核上线时间待定)
在“审核验收→重名重码审核”界面,点击“已删除单位”列的“查看数据”,可查看已删除的调查单位,并“查看”或“恢复”已删除单位信息。
重名重码审核主要审核三项功能:
1.601、611、612等基本单位表,各表表内单位的重复,以及各表与其他基本单位表之间的码或者名称重复。
2.611表中单位类型是1的法人单位,601、612的全部单位与601-1、611-1附表中产业活动单位的码或者名称重复。
3.601-1、611-1两个附表表内、两个附表之间的码或者名称重复。
处理规则是:在全国范围内搜索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复单位,对于审核出的重复单位,在列表中分组显示“和本处理地下单位重名重码的所有处理地的单位”。根据基本单位表或者附表所属法人的数据处理地是否属于当前用户的数据处理地确定对当前数据的权限,如果属于则可以查看、修改、保存,如果不属于则只能查看。各报表的修改权限参照统计机构录入的权限。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五十七
(2024年4月30日)
一、统计端:关于在“审核和验收”中增加“验收说明”查询功能的操作说明。
答:根据各级统计用户的业务需要,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的统计端“审核和验收”模块中已增加查询“验收说明”的功能。
具体操作步骤:“审核和验收→查询→选择报表”进入审核验收页面。在“验收说明”的查询条件下,先选择“验收级别”,即验收说明的统计机构级别,再输入查询验收说明所需的关键字(长度为3到100字符),点击“查询”按钮。查询结果的最右列为验收说明。
二、统计端:关于开放“重名重码审核”中法产关联审核功能的说明。
答:根据普查业务工作需要,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已向各级统计机构用户开放“重名重码审核”中的法产关联审核功能。功能操作和处理规则如下。
(一)查看审核结果。在“审核验收→重名重码审核”界面,点击“审核结果”按钮进入“查看审核结果”页面,点击页面左侧条件列表中的法产关联审核规则(共19条),可查看触发该规则的单位信息列表。根据业务要求,系统将定时生成审核结果,在全国范围内搜索触发审核规则的单位,对于关联审核出的异常单位,在列表中分组显示“和本处理地下单位关联审核异常的所有处理地的单位”。
(二)处理数据。可对权限范围内的单位信息执行“修改”“删除”“查看”操作,各报表的修改权限参照“统计机构录入”功能的权限。处理规则是:根据基本单位情况表的数据处理地是否属于当前用户的数据处理地确定对当前数据的权限,如果属于则可以查看、修改、保存,如果不属于则只能查看。
(三)恢复已删除单位。在“审核验收→重名重码审核”界面,点击“已删除单位”列的“查看数据”,可查看已删除的调查单位。进入单位列表页面,可逐个单位执行“查看”或“恢复”操作。
三、集群版:制度包更新说明
答:根据业务需求,在611和610表分别增加1、2个字段,分别用于记录底册数据处理地信息、归属小区和建筑物信息,需更新集群版制度。更新制度包已上传下发集群版软件的企微微盘,存放在“集群版制度包更新20240429”文件夹中,包括611表和610表两张采集表。
若需导入4月30日凌晨生成的回流数据包,请先在数据处理系统集群版软件中导入更新制度包。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五十八
(2024年5月8日)
一、统计端:关于在“调查对象管理”中增加611表归属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值功能的操作说明
答:根据普查业务要求,针对已填报611表的产业活动单位的归属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空的情况,增加根据归属法人的单位名称调取601表和611表法人单位对应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功能。具体流程和说明如下:
(一)查询可赋值单位。在“调查对象管理”功能,通过设置过滤条件,查找611表中产业活动单位的“待选归属法人信息”字段(表样下方新增的标识字段)不为空单位列表。
(二)执行赋值。在查询结果列表中,勾选需要赋码的单位;点击“归属法人码赋值”按钮,将“待选归属法人信息”赋值到“归属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段;执行完成后,页面将给出执行结果提示信息。
(三)不可执行赋值的两种情况。一是611表产业活动单位已上报且本级及上级机构验收通过,将无法执行“归属法人码赋值”操作。二是使用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的单位名称”,在601表和611表法人单位中查询到多个单位的情况,系统将不提供“待选归属法人信息”。
二、统计端:关于在“调查对象管理”中增加建立或解除底册关联关系功能的操作说明
答:根据普查业务要求,针对611表新增“非一套表”单位可以与核查情况为“非正常填表”的底册建立关联关系,或将正常填表的“非一套表单位”与其关联的普查底册解除关联关系。
(一)建立底册关联关系操作流程。
1.查询可执行关联的“非一套表”单位。在“调查对象管理”功能,通过设置过滤条件,查找611表中“底册唯一标识码字段”不为空并且“是否新增”为1并且“是否关联底册”为0或空的单位。系统中编写的查询条件是:AND(NOTNULL(R(611)[底册唯一标识码字段]), R(611)[底册唯一标识码字段]!="")&&R(611)[是否新增]==1&&(OR(ISNULL(R(611)[是否关联底册]),R(611)[是否关联底册]=="")||R(611)[是否关联底册]==0)
2.建立底册关联。在查询结果列表中,勾选需要关联的单位,点击“设置关联”按钮,系统自动将普查底册的“唯一标识码”赋值到该单位611表中的“底册唯一标识码字段”,并将“是否关联底册”字段更新为1。执行完成后,页面将给出执行结果提示信息。
(二)解除底册关联关系操作流程。
1.查询可解除底册关联的“非一套表”单位。在“调查对象管理”功能,通过设置过滤条件,查找611表中“底册唯一标识码”不为空并且“是否关联底册”为1的单位。系统中编写的查询条件是:AND(NOTNULL(P(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R(611)[底册唯一标识码]), P(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R(611)[底册唯一标识码]!="")&&P(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R(611)[是否关联底册]==1
2.解除底册关联。在查询结果列表中,勾选需要取消关联的单位,点击“取消关联”按钮,将清空611表的“底册唯一标识码字段”字段,并将“是否关联底册”字段更新为0。执行完成后,页面将给出执行结果提示信息。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五十九
(2024年5月9日)
一、小程序:在个别普查小区,数据质量检查小程序无法上报数据。
答:出现该问题的原因是该地区没有按照业务流程开展工作,在现场检查采集数据的同时,省级普查机构用户在统计端执行了该普查小区复制名录或更新比对数据操作,导致小程序数据上报失败。
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正确流程是,首先复制名录和复制调查员信息,完成名录准备和调查员任务分配后,再使用小程序进行现场检查数据采集。现场检查数据采集期间不允许执行复制名录和更新比对数据功能。
二、如何处理611表中普查小区代码为空的情况。
答:目前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统计端,611表中“普查小区代码为空”的单位基本为二次底册单位。请普查员进入普查登记小程序“查疑补漏”菜单,在“本区县”“本乡镇”或“本普查区”中通过搜索找到对应的单位,重新选择归属建筑物并进行核查即可。
五经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问题解答之六十
(2024年5月13日)
一、统计端:关于调整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数据导出时间的通知。
答:系统于2024年5月13日起,将“数据管理→数据导出”时间段放宽至:5:00-9:00、16:00-21:00。
二、统计端:关于开放“数据采集—统计机构录入”功能中“新增”单位功能权限通知。
答:系统于2024年5月13日起,开放各级普查业务用户“新增”单位功能权限。
具体操作步骤为:在“数据采集→统计机构录入”功能中,选择611表,点击报表行蓝色字体“报表名称”或“填报”进入调查对象列表页面,点击页面下方“新增”按钮,新增611表单位。
三、统计端:关于增加“新增单位移除”功能的说明。
答:根据各级统计用户的业务需要,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已增加对新增单位的移除功能。
具体操作步骤为:在“任务部署→调查对象管理”功能中,选择611表,选中需要删除的单位,点击“新增单位移除”按钮,即可删除选中单位中的新增单位。
四、集群版:制度包更新说明
答:根据业务需求,在B610-11报表中增加部分字段,用于优化数据库存储结构,需更新集群版制度。更新制度包已上传下发集群版软件的企微微盘,存放在“集群版制度包更新20240513”文件夹。
若需导入5月14日凌晨生成的回流数据包,请先在数据处理系统集群版软件中导入更新制度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