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村(居)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制定科学的创建规划,严格按规划建设,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浪费。要坚持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防止不顾客观条件贪大求洋,又防止就事论事简单化;既坚持标准但又不唯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重在取得实效,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按照“三个一”(即每个创建村编制一张平面规划图,一个规划设计说明书,一个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本着“因村制宜、体现特色、务求实效”的思路,拿出各创建村的创建规划草案,然后召开村党支部会、党员会、村民代表大会征求村民意见,要得到大部分群众同意后方可通过,确保创建工作有的放矢,有章可循。各镇街要在往年创建的基础上,以建成村为中心,实行沿线创建,连片建设,凸显创建密度,强化示范效应。
三、广泛宣传,典型引路
广大农民群众是创建活动的受益主体,也是建设主体、投入主体。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引导广大农民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建设美好家园。要广泛深入地做好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入创建活动。要通过宣传栏、广播、印发明白纸,适时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动员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的宣传发动和部署,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通过现场观摩、现场交流等形式,用对比的方式来开阔广大干部群众的眼界,拓宽创建工作的思路,激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本镇街已建成村的示范作用,用典型助推创建。要认真借鉴往年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文明生态村的创建工作。
四、创新内容,拓展内涵
一是要以活动丰富创建内涵。各镇村要广泛开展“十佳媳妇、十佳婆婆”、“十佳孝子”、“文明生态户”、“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从而不断优化家庭细胞,促进农民文明素质的提高。二是要大力推广沼气池建设。各镇街要在各创建村内大力推广“一池三改”沼气和秸秆汽化工程,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现象,改变农民陈旧的生活习惯。有条件的村可在村内广场、人员聚集的地方推广使用新能源,安装太阳能灯。三是要强化日常管理和维护。各创建村要从实际出发,采取专业化管理、社会化管理、义务管理、责任管理等不同的模式,对创建村和已建成村进行专门管理,可实行“街长制”、“门前三包、户内达标”制度,还可以成立专职的卫生清洁队,老党员、老干部卫生维护队等,切实做到建管并举。
五、上下联动,合力共建
创建文明生态村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量大,单靠哪一个部门甚至几个部门抓,难以完成创建任务,必须上下互动,形成合力。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岗位目标考核,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特别是建设、交通、农业、林业、环保、卫生、水务、畜牧、广电、通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创建村的业务技术指导。今年,我市将继续实行市级领导联系镇街和市直部门帮包创建村责任制度,各帮包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明确专人,搞好调研,制定好帮包计划,认真落实好帮包责任制,尽量在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为创建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各有关部门要抓住国家、省、市基本建设投资向农村倾斜的机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六、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制。要继续按照“四定”( 定任务、定标准、定人员、定时限)要求,市与镇、镇与村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建立督导制度。坚持周调度、月督导、季通报制度,市镇(街道)两级创建办人员要不断深入创建村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传播经验,指导创建,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三是完善激励机制。滕州市文明生态先进村、滕州市文明生态模范村实行梯次创建,先创建先进村,再创建模范村,均为当年创建、当年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兑现以奖代补政策。对验收合格的滕州市文明生态先进村,市财政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验收合格的滕州市文明生态模范村,市财政再给予3万元的奖励。各镇街也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镇财政扶持力度,原则上各镇街对每个创建村的资金扶持不低于3万元。
对文明生态村创建情况,市委、市政府将于年底组织考核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年新农村建设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对达到文明生态模范村标准的,将授予“滕州市文明生态模范村”荣誉称号;对达到文明生态先进村标准的,将授予“滕州市文明生态先进村”荣誉称号,并择优推荐为下年度的“滕州市文明生态模范村”创建村,同时兑现以奖代补资金。验收不合格的村将不予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附:1、2008年滕州市文明生态模范村创建名单
2、2008年滕州市文明生态先进村创建名单
3、文明生态村创建基本标准
4、2008年滕州市文明生态模范村考核验收打分表
5、2008年滕州市文明生态先进村考核验收打分表
(附件请看正文内容)
中共滕州市委办公室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