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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考试时间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18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119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报名条件
     按照《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1年。
  (六) 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两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年底。
 
三、收费标准
    按照省文件要求执行收费标准如下: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62元
四、考试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510—525,2008526日前将相关材料及证件交至滕州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网上交费时间为2008529—530。报考人员须登录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www.zzrs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1、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照片信息。
2、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确认时使用。
3、考生于526前向滕州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或有关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符合免试条件的有关证件)以及有关专业工作证明。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1份;
5)、本人相关专业工作证明材料1
6)、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符合免试条件的有关证件原件
4、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所报资格考试确认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确认结果。通过网上确认的人员,须按照所报资格考试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网上缴费办法见报名网站。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参考用书可与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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