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滕州市农业局委托,贯彻实施农业的法律法规,抓好对广大农民的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全市依法兴农、依法护农水平。
二、依法做好全市种子、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登记、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
三、依法加强对农资广告的审查和管理,严厉打击农资虚假广告和伪科学广告。
四、依法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进行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五、依法受理农资质量纠纷和涉农案件。
六、培植发展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业户,繁荣农资市场,确保农业发展对生产投入品的需求。
七、依法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控,杜绝违禁农资进入生产领域,鼓励、支持农民发展无公害、绿色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