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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市直各部门、有关企业及驻滕单位:
为推进第三届中国·滕州微山湖湿地红荷节暨经济贸易洽谈会的圆满成功召开,进一步展示富裕滕州、文明滕州、生态滕州、和谐滕州的新形象,扩大滕州知名度,进一步挖掘人文资源,展现各界青年人的靓丽风采,滕州市委宣传部、滕州市节会办公室、共青团滕州市委员会、滕州日报社、滕州市教育局、滕州市文化局、滕州市经济贸易局、滕州市旅游局、滕州市广播电视局决定联合举办首届滕州“红荷形象大使”电视大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此次选拔赛活动本着“选拔形象大使,推广城市品牌”之宗旨,通过大赛发掘和培养高水准的形象代言人,大力推进滕州的城市形象宣传推介力度,增强亲和力和人文内涵,从而达到通过活动和节目充分宣传滕州的城市魅力、提升城市美誉度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1、大赛设组委会,组委会为本次大赛的领导机构,由滕州市委宣传部、滕州市节会办公室、共青团滕州市委员会、滕州日报社、滕州市教育局、滕州市文化局、滕州市经济贸易局、滕州市旅游局、滕州市广播电视局共同组成。组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负责大赛的领导及相关协调工作,另设秘书长一名,秘书处成员若干名,负责组委会的日常工作。
2、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为本次大赛的运作机构,具体承办这次活动,由滕州电视台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 三、报名条件
1、热爱滕州,热爱生活,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
2、年龄在16周岁以上,不限男女,不限学历,在滕州工作、学习、生活。
3、具备一定才艺并具有相应文化艺术素养和交流沟通能力,开朗活泼,气质高雅,谈吐得体。
4、普通话标准。
5、熟悉滕州市地理历史文化和红荷湿地文化。
四、报名须知
1、填写大赛《报名表》(按统一格式印制)。
2、提交正面免冠彩照二张(规格为一英寸),半身自由照一张(规格为五英寸)。
3、提供身份证或相关证件(户口本、军官证、学生证等)复印件。
4、报名费5元。初赛、复赛、决赛所需化妆、道具、服装等由参赛选手自理。
5、参赛期间,参赛选手必须参加主办单位组织的相关活动,并根据主办单位的要求进行义务演出。
6、前十名选手须参加滕州电视台的节目及相关文化活动。
7、参赛选手的肖像权在比赛期间归大赛组委会,复赛、决赛选手的肖像权在活动结束后一年内归活动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8、参赛选手应当遵守大赛组委会关于参赛选手登记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如实填报自身情况,并出示合法有效证件。如参赛选手提供的信息和证件不真实,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06年6月10日——2006年7月15日
2、报名方式:可通过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电话报名三种方式,集体和个人报名均可。
现场报名: 集体、个人报名直接到滕州市广播电视局三楼电视台《今晚九点》栏目组报名。
网上报名: www.tzgd.cn
电话报名: 5516210 3976666 13616322100
3、咨询电话:3976666
4、联系人: 韩女士 耿女士
六、选拔赛内容设置
选拔赛分初赛、复赛和总决赛。
(一)初赛时间:2006年7月15日——2006年7月25日
初赛内容:
1、自我介绍:简洁、明了地介绍自己,要求突出个性,时间1分钟;
2、才艺表演:选手根据自身的特长进行才艺表演,时间1——3分钟。
大赛评委现场做出个性化点评,现场公布晋级、待定、淘汰结果。选出30人进入复赛。
(二)复赛时间:2006年7月26日——2006年8月5日
复赛内容:复赛比赛项目由大赛组委会会同相关专家确定,内容初定为主题演讲、才艺展示和亲友互动三项。复赛选出10 人进入决赛。
(三)决赛时间:第三届红荷节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决赛内容:进入决赛后,大赛组委会将组织相关的公益活动做为附加考察项目,让选手有更多的机会充分展示自我才艺。
初赛、复赛情况将在滕州电视台新闻和专题栏目中做不同的报道;复赛过程滕州电视台将进行实况录象,并制作播出;总决赛滕州电视台将直播,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也将对赛事的情况做跟踪报道。
七、奖项设置
1、大赛设“红荷形象大使”一名,奖金5000元;
2、大赛设单项奖:最佳上镜奖、最佳才艺奖、最佳表演奖、最佳形体奖各一名,奖金各1000元;
3、大赛设优秀奖五名,颁发奖品及证书。
4、大赛设特别贡献奖一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八、要求
1、本次活动作为今年红荷节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学生)参与,通过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不断完善自身综合素质。
2、有关成员单位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大赛组委会的要求分工,明确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市委宣传部和节会办公室负责大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团市委和教育局负责组织各界青年的报名参赛工作,其他单位要根据组委会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3、办好这次大赛是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职责,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通力配合,扎实工作,确保首届滕州“红荷形象大使”电视大赛的圆满成功。
二○○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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