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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市直各系统党委,第二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单位: 为做好《党员党性分析材料》表格的填报工作,根据省和枣庄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现就表格填报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填报程序 党员党性分析材料初稿要按规定先经有关领导把关,并提出具体意见。专题生活会后,再根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对个人党性分析材料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党性分析材料正式稿,填写到《党员党性分析材料》表格上,经有关领导签署意见后上报。表格页数不够,可按既定格式加页。 二、把关要求 1、各单位党政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的党性分析材料,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把关后,报市派督导组审阅。 2、各单位下属主要负责人的党性分析材料,由主管单位分管领导审阅把关。 3、各单位党支部负责同志的党性分析材料,由上一组党组织分管领导审阅把关。 4、各单位普通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由所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审阅把关。 三、意见签署 1、“部门单位党组织或基层党委意见”栏,由对党性分析材料进行把关的领导同志签署意见。 2、“督导组意见”栏,由督导组长签署意见。 3、“党支部意见”栏,由党员所在支部的支部书记签署意见。 四、上报要求 1、市委管理的科级干部的党性分析材料一式3份,报市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2份。 2、垂直管理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分析材料,除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外,还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向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上报。 2005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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